医疗纠纷发生后,患者可以申请鉴定哪些专业性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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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纠纷发生后,患者可以申请鉴定哪些专业性问题?
《民事诉讼法》第76条规定:“当事人可以就查明事实的专门性问
《民事诉讼法解释》第105条规定:“人民法院应当按照法定程序,
依据《医疗损害责任解释》的第11条的规定,医疗损害责任纠纷案件中,广州医疗纠纷律师认为下列专门性问题可以作为申请医疗损害鉴定的事项:
(1)实施诊疗行为有无过错;
(2)诊疗行为与损害后果之间是否存在因果关系以及原因力大小;
(3)医疗机构是否尽到了说明义务、取得患者或者患者近亲属书面同意的义务;
(4)医疗产品是否有缺陷、该缺陷与损害后果之间是否存在因果关系以及原因力的大小;
(5)患者损伤残疾程度;
(6)患者的护理期、休息期、营养期;
(7)其他专门性问题。
鉴定要求包括鉴定人的资质、鉴定人的组成、鉴定程序、鉴定意见、鉴定期限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