患者在医院摔倒受伤,医疗机构是否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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患者在医院摔倒受伤,医疗机构是否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医院作为公共场所,具有人身和财产
患者进入医疗机构进行诊治,医疗机构与患者之间就形成了医疗服务合同关系,医疗机构应当承担起照顾和保护患者人身和财产安全的义务。同时依据《侵权责任法》第37条的规定,宾馆、商场、银行、车站、娱乐场所等公共场所的管理人或者群众性活动的组织者,
医院尽到保障义务,则无需担责
住院期间,患者摔倒的,广州医疗纠纷律师认为如果是患者自身原因导致,医院在安全保障义务方面没有过错,或者医院已经尽到合理警告、风险防范提示以及及时抢救等义务,损害后果完全是患者故意或重大过失导致的,
相关法律依据:《侵权责任法》第37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