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载中…
个人资料
  • 博客等级:
  • 博客积分:
  • 博客访问:
  • 关注人气:
  • 获赠金笔:0支
  • 赠出金笔:0支
  • 荣誉徽章:
正文 字体大小:

因法定节假日延误诊疗时机,患者病情加重应该如何处理?

(2019-12-02 15:16:47)
标签:

医疗纠纷

医疗纠纷律师

http://9238.seohost.cn/storage/9238/article/20190619/1560953120902492.jpg

因法定节假日延误诊疗时机,患者病情加重应该如何处理?


医疗活动过程中,医疗机构与患者形成的医疗服务合同关系, 尽管医疗服务合同对医患双方的权利义务有了明确规定,但在事实上,医院和患者双方由于信息的不对称,医疗服务合同也很难做到全面,因此,为保护处于弱势地位的患者的利益,法律在医疗服务合同之外还规定了一些医疗机构必须履行的义务和患者应当享有的权利。其中,医疗机构最主要的义务是为患者提供及时、正确的医疗服务,对于未尽有关义务的,要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侵权责任法》第60条规定了医疗机构的免责条款:患者有损害,因下列情形之一的,医疗机构不承担赔偿责任:(一)患者或近亲属不配合医疗机构进行符合诊疗规范的诊疗;(二)医务人员在抢救生命垂危的患者等紧急情况下已经尽到合理诊疗义务;(三)限于当时的医疗水平难以诊疗。前款第一项情形中,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也有过错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患者进入医疗机构进行治疗,及时诊断治疗是改善其病情的关 病情如果能够早诊断、早治疗,就很可能得到控制,甚至发生逆转,如果医疗机构或医务人员因为节假日来临等原因,在具备条件的情况下,仍然在诊疗护理过程中未尽到医疗职业所要求的注意义务,停止检验或诊断工作,延误诊断、延误治疗最时机,导致患者病情加重, 则构成医疗过失。对于患者为挽救或弥补该医疗过失造成的损害所支出的费用,医疗机构应承担一定的赔偿责任。


0

阅读 收藏 喜欢 打印举报/Report
  

新浪BLOG意见反馈留言板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