漏诊行为导致患者损害加重,如何确定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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漏诊行为导致患者损害加重,如何确定赔偿责任?
漏诊,是指医疗机构在对患者进行治疗过程中,由于诊断不全面或一种疾病症状掩盖了另一种疾病的存在等原因,导致其诊断结果上存在遗漏的情形。漏诊是一种医疗过失行为。
在医疗损害责任赔偿纠纷中,过错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存在因果关系是医疗机构承担赔偿责任的前提,也就是说,医疗机构实施的医疗过错行为导致患者在接受治疗后发生了与之相关联的损害时,医疗机构才对该损害进行赔偿。而医疗机构存在的漏诊行为,一般并不能直接造成患者遭受损害,但很可能会影响患者的正常治疗活动。如果医疗机构的漏诊行为属于损害发生的不利因素,并且在一定程度上与损害后果之间存在一定的因果关系,则医疗机构需为其误诊行为承担
在李某某等三人诉中日友好医院医疗损害责任纠纷案中,患者因从楼上摔下而在医疗机构就医,医疗机构在对患者进行治疗过程中,
需要注意的是,现在医院的分科较细(例如有骨科、眼科、传染病科、神经科、心脏科、肾病科、内分泌科、消化科、呼吸科、普外科、泌尿外科、矫形外科、胸心外科、神经外科、肿瘤科、儿科、妇科、老年病科等多种科室),作为患者家属,如果医生没有给出更多
诊疗护理要求和注意事项,而这些要求和注意事项中有些可能是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