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误诊导致患者损害的,医疗机构应当承担何种法律责任?

(2019-11-28 15:01:36)
标签:

医疗纠纷

医疗纠纷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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误诊导致患者损害的,医疗机构应当承担何种法律责任?


按照临床误诊的性质和分类,从过错原则上看,无过错的误诊不应当承担侵权法律责任,有过错的误诊即责任性误诊有以下几种法律责任:


行政法律责任。按照《医疗事故处理条例》规定,医疗活动中存在过失,即违反了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造成患者人身损害的不良后果。损害程度必须达到《医疗事故处理条例》规定的医疗事故等级。以及原卫生部《医疗事故分级标准(试行)》的规定要求,且过失行为与不良后果之间存在因果关系时,即构成医疗事故,应当承担医疗事故的法律责任。


民事法律责任。医疗机构存在过错的误诊行为,如果确有患者损害的事实,患者的损害后果和误诊医疗行为存在因果关系,符合民事侵权构成要件的,应当依照《侵权责任法》确定医疗机构责任承担,


法律责任。针对医务人员的职务过失造成严重后果的,根据我国《刑法》第335条关于医疗事故罪的规定,医务人员由于严重不负责任,造成就诊人员死亡或严重损害就诊人身健康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所以,如果医务人员的误诊行为,导致就诊人死亡或严重损害其健康的后果,则有可能需要承担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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