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签:
医疗纠纷 |
http://9238.seohost.cn/storage/9238/article/20190605/1559704699953877.jpg
医疗纠纷中,法院能支持一次性支付后续治疗费吗?
案情简介
王某因腹部疼痛,于2005年6月12日上午9时许到中西医结合医院就诊。
王某向中心医院要求赔偿未果,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赔偿医疗费、
医疗纠纷律师分析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9条规定:“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赔偿义务人对治疗的必要性和合理性有异议的,
法院审理认为:原告王某是小肠扭转三周、绞窄性肠梗阻、肠系膜血运不通导致小肠坏死。其疾病是发生损害的直接原因,但被告中心医院未尽到谨慎、
在医患纠纷中,很多患者为了尽早解决纠纷,更多的愿意主张一次性的赔偿,这固然能够解决纠纷,但是在患者需要后续治疗的情况下,在解决纠纷的当时,由于客观条件的限制,往往很难估计后续治疗的花费,这也会给患者带来极大的风险。患者在进行选择时需要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考虑,切不可图一时痛快而为将来埋下隐患。现实中,有的患者选择一次性解决纠纷,但是当病情出现复发时或者事后觉得一次性解决纠纷的赔偿不合适时,往往会选择再次打官司(起诉),一般法院会以重复起诉为由驳回,这时候患者可能会产生心理上的不平衡,产生不好的后果。因此从长远角度考虑,有的情况下适合一次性赔偿,而有的情况下又不太适合。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