残疾赔偿金在医疗事故与医疗损害案件的赔偿差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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残疾赔偿金在医疗事故与医疗损害案件的赔偿差异
残疾赔偿金赔偿法律依据
医疗损害纠纷赔偿标准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 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五条规定,残疾赔偿金根据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或者伤残等级,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 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自定残之日起 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受害人因伤致残但实际收人没有减少,或者伤残等级 较轻但造成职业妨害严重影响其劳动就业的,可以对残疾赔偿金作相应调整。
医疗事故赔偿依据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五十条规定,……(五)
残疾赔偿金在在医疗事故与医疗损害案件的赔偿标准不同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计算该项赔偿的标准为医疗事故发生地居民年平均生活费;《人身损害司法解释》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人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人。
平均生活费,是指统计部门公布的城镇居民家庭人均生活消费支出额,或者农民家庭人均消费支出额。
残疾赔偿金在在医疗事故与医疗损害案件的赔偿年限不同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规定,自定残之日起最长可赔偿30年;但是,60周岁以上的,不超过15年,70周岁以上的,不超过5年。《人身损害司法解释》,自定残之日起按20年计算。 60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75周岁以上的,按5年计算。相比较而言,《人身损害司法解释》较之《医疗事故处理条例》更具有可操作性,因为前者的规定在实践中常导致争议 例如,患者目前为58岁,按照《医疗事故处理条例》该赔偿多少年呢?患方往往要求按30年计算,而医方认为不合理。
残疾赔偿金在在医疗事故与医疗损害案件的总的赔偿差异
尽管人均可支配收人高于平均生活费,《人身损害司法解释》的计算标准高于《医疗事故处理条例条例》,但根据《人身损害司法解释解释》计算的本项赔偿最终数额是否高于按《医疗事故处理条例》计算的最终数额尚无法确定。因为《人身损害司法解释》是按20年计算,而《医疗事故处理条例》最长可以计算30年。对于受害者为农民的案件,由于农村居民人均纯收人低于城镇居民平均生活费,因此,按照《人身损害司法解释》计算的赔偿额可能低于按照《医疗事故处理条例条例》计算的赔偿额。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条例》规定,本项赔偿“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居民年平均生活费计算” 但是,在实践中,医患双方经常为该项赔偿的具体计算标准发生争议,主要表现在两方面:
(1)该条规定没有说明按何年标准计算。是按照医疗事故发生时的年度,还是按照一审法院辩论终结时的上一年度计算。医疗损害发生时间与纠纷解决时间的间隔较长,有的甚至达10年以上,因此,按照不同时间标准计算的数额可以相差很大。以广州医疗事故律师范新兰经历的案件来看,以一审法庭辩论终结时作为损害赔偿计算的标准时居多。
(2)“居民”含义不清。在以往,人们称住在城镇者为“城镇居民”,住在农村者为“农民' 如此推理,《医疗事故处理条例》中的居民应为“城镇居民”之意。然而,近年来,我国各地统计公报称农民为“农村居民”,以与“城镇居民”相对应。那么,《医疗事故处理条例》中 的“居民”到底是“城镇居民”还是“农村居民”呢?从最大限度保护受害者权益的理念出发,医疗事故律师认为应按“城镇居民”标准计算本项赔偿。
医疗纠纷律师建议
医疗事故赔偿的计算标准与医疗损害赔偿的计算标准不同,导致在实践中产生诸多争议。医疗事故赔偿可以算30年,似乎可以赔偿得更多一些,但是其赔偿的标准低,实际上,两者之间的差异不会太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