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误手术时机,肠管坏死死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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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误手术时机, 肠管坏死死亡】
吴某, 男,33 岁, 因呕吐、腹胀、腹痛、恶心、排气排便停止两天, 于2000 年12月3 日10 时到某市中心医院急诊外科就诊, 被当即诊断为肠梗阻并发腹膜炎收住入院。入院后经医生检查后向家属交待, 病员需要立即手术。由于全院停电, 为免延误手术时机, 决定转院治疗。医生为缓解胃肠压力, 让病员胃肠带着胃肠减压管急速离开。
病员入某医大一院急诊就诊, 按肠梗阻立即收留住院。病员向主治医生讲明因某市中心医院停电, 不能立即手术而转院。经查, 病员体温36 .2 度, 脉搏92 次/分, 血压17/ 11kP , 呼吸18 次/ 分, 心肺未见异常。腹略膨隆, 未见肠型蠕动波, 腹正中可见长约20c m 手术瘢痕, 全腹软, 未触及包块, 肝脏未触及, 中腹部略有压痛, 无反跳痛及肌紧张, 移动性浊音阴性, 肠鸣音亢进。腹透: 左中下腹部见肠管积气, 中腹部见较大液平面。白细胞:10 .4 ×10/ L , Sg :0 .71 , 尿糖( + + + ) , 酮体( + ) 。初步诊断为粘连性肠梗阻。暂行非手术治疗, 给予禁食水, 胃肠减压, 控制感染, 灌肠等对症治疗。但在治疗中, 医生观察病情不细, 对家属反映病人腹痛加剧, 呕吐物咖啡状等临床症状没有引起足够重视, 也没有及时请上级医生会诊, 延误了手术时机。到12 月14 日9 时, 主治医生查房时才发现病员病情危急, 已出现明显的肠坏死、休克等症状。医院在抗休克治疗的基础上, 进行了剖腹探查术。发现病员肠管大部分坏死, 仅曲氏韧带约60c m 之内肠管颜色尚可, 故切除所有坏死肠管。因术后形成短肠综合症, 营养不良, 感染等因素, 病员于2001 年1 月1 日死亡。
【医疗事故技术鉴定】
当地医疗事故鉴定委员会鉴定认为: 病员入院时症状应诊断为绞窄性肠梗阻,但由于医生临床经验不足, 认症不准确, 诊断不确切。医生在采取保守疗法的过程中, 观察病情不细, 检查处置不当, 致使病情恶化且未能及时发现, 延误了手术时机。构成一级甲等医疗事故。
【医疗纠纷律师分析】
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主观上有过失, 这是医疗事故构成要件之一。所谓过失, 是指医务人员应当预见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不良后果, 因疏忽大意而没有预见或者已经预见而轻信能够避免的心理态度。本案中, 造成医疗事故的原因是医生临床经验不足, 诊断不确切, 观察病情不细, 检查处置不当, 延误了手术时机。这些就是医务人员在治疗活动中存在的主观过失, 因而这起事件应该定为医疗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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