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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3 .17 上海证券报
作为全面深化改革的重头戏,国企改革备受瞩目,二十多个省市地区陆续公布了国企改革方案。以混合所有制改革、国资管理和运营体制改革为方向的国企改革今年将再次加速。在资本市场,国企国资改革概念股也风生水起、连续涨停。然而,最近五家国有企业的股票在企业发布公告前诡异涨停和异动,引发国企改革计划是否在公布前被部分投资者获知的疑问,让这些公司陷入了内幕交易指责的漩涡中。在风起云涌的国企改革大潮中,更应从方方面面规范信息披露与保密原则,将拟重组的央企国企高管与家属作为重点监控,严格防范内幕交易。
其二,实行特殊的举报奖励制度。目前,对内幕交易的查处基本依靠证监会及各地证监局,而稽查人员有限制约了查处的效率。鉴于内幕交易的隐秘性和暗箱特点,不妨实行特殊的举报奖励制度。美国《多德-弗兰克法案》规定,如果内幕交易涉案金额超过100万美元,举报者可获得追回资金的10%到30%作为奖励。2014年,美国证监会披露了一位爆料者因为“帮助证监会发现了一起重大欺诈案的特殊线索”而被奖励了3000万美元。
其三,借鉴我国香港证监会的“恢复交易原样”条文。对内幕交易者最有威慑力的恐怕还不是严厉的刑事处罚,而是辅以巨额的民事赔偿。目前我国在内幕交易民事赔偿方面的空白,也是内幕交易猖獗和有恃无恐的一大原因。我国香港证监会打击内幕交易的绝招就是“恢复交易原样”,实质是巨额的民事赔偿。其执法理念是“不法行为的后果,包括复原或补救的成本,均应由违规者负责,而不应由无辜的投资者或市场来承担”。老虎亚洲基金及其两名高管人员因内幕交易被要求”恢复交易原样“,被判向受影响的1800名投资者支付4527万港元。撤销原有交易是正确及公平的做法,可令无辜的投资者尽可能回复到交易前的状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