贪官名言:“人民内部矛盾用人民币解决”?
(2011-08-02 10:5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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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事亭杂谈 |
贪官名言:“人民内部矛盾用人民币解决”?
吴兴人
用什么办法解决人民内部矛盾?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审理的巨贪——茂名市原常务副市长杨光亮有句“名言”:“人民内部矛盾要用人民币解决。”
在官言商,此论极妙。杨光亮如是说,也如是行事。他说到做到。他把做官当作做生意。解决各类“人民内部矛盾”,如要官、要地、要批文等等,统统拿人民币来。人民币拿来,货银两讫。人民币不来,“生意”免谈。杨光亮在解决茂名市茂南二建土地纠纷案时,担任调解人,通过受人请托协调解封一块20亩的土地,杨光亮收受相关三方贿赂650万元,甲乙丙之间的矛盾当即化解。当然,杨光亮还有一条“潜规则”:买官生意做不成,人民币退还,一分钱都还给你。如此“公平交易”,“生意”越做越大,杨的腰包越来越鼓胀。有人说杨光亮是一个十足的生意人,一面做官,一面做生意,可谓极其生动地描绘了这个巨贪的形象。
做官是为了更好地做生意,杨光亮做官赚了大钱。他有14套房产,共有家产1.3亿。打开杨光亮的“两箱一盒”后,办案人员大吃一惊。其中仅存折就达60多本,每笔存款几乎都达百万元之巨,共计人民币6000余万元。杨光亮妻子谢某说:“那个钱他拿回来后是他亲手放好,放在抽屉里面,然后弄成一扎一扎,十扎一捆,每扎十万元放在床底。到了一百万(元),他就叫我去银行存。”这样一来,光吃利息就很可观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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