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福”让“平安”很不平安
(2013-05-13 09:38: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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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福”让“平安”很不平安。周五下午,证监会通报万福生科欺诈上市有关情况。万福生科和高管被处以罚款和禁止入市等行政处罚,个别高管因涉嫌犯罪,已移送警方。另外,暂停平安证券保荐资格3个月,没收平安证券万福生科项目上的承销佣金2550万元,并施以两倍的罚款,共计7650万元。
如果没有记错,这应该是2009年重启IPO、发行市场有点失控之后的最为严厉的“秋后算账”了。而平安证券自2010年成为投行明星之后,首次出现了很“不平安”的状况。
目前市场对于IPO的“恐惧”,归根到底正是对这种恶意造假、欺诈上市的“恐惧”。我们对“股市涨跌与IPO无关”之说一直嗤之以鼻,因为这明显违背市场经济供求的基本原理,但IPO是股市应有的功能,所以这句话其实应该是:正常的IPO是不会对行情造成过度影响的。
这里所说的“正常”,最基本的就是上市公司应该诚信经营,不造假、不欺诈;再进一步则是具有发展前景,且能让投资者分享公司未来成长。除此之外,IPO企业应该珍惜自己的股权,珍视股权的价值,这样IPO才能随着行情的高涨而增加,随着行情的低迷而减少,也就是,新股发行也能成为行情过分极端时的调节器和稳定器,而不是如今的不管三七二十一,上了市再说许多上市公司其实将上市当成成功构筑融资平台的开始,之后随意“圈钱”……
A股的不成熟,其实与多年来IPO制度总也“不成熟”关系重大。上市公司欺诈上市、业绩变脸、为所欲为,即使东窗事发,获得的巨大利益与违规成本相比,实在九牛一毛,于是市场也就总是“劣币驱逐良币”,而投资者即使因此投资受损,由于民事诉讼前置程序障碍,往往也欲诉无门。这样“调教”出来的投资者,由于无法分辨上市公司良莠,且利益得不到应有的保护,渐渐地就只能“成熟”为投机者。A股的新兴加转轨,也就只能遥遥无期,十几年前如此,十几年后依然如此。
幸运的是,这次的“万福平安”事件,终于让我们看到了确实“保护投资者利益”的些许曙光:一方面在于惩罚措施严厉,践行了管理层“零容忍”的态度,违规者得不偿失,且有可能因此获刑。另一方面是推荐其上市的平安证券“勇于承担”,采用“先偿后追”的处理模式,搁置复杂的责任认定和划分等问题,主动独家出资3亿元人民币设立专项基金,“平安证券先行以基金财产偿付符合条件的投资者,再通过法律途径向万福生科虚假陈述事件的主要责任方及其他连带责任方追偿。”(平安证券公告)。如果今后这种处理模式得以推广,则A股未来的“平安”还是值得期待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