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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新不是“不务正业”

(2013-05-09 10:41: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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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

    昨日召开的券商创新大会,成了继巴菲特股东会之后市场的另一个关注焦点,并在上周就开始引起行情的骚动。由于A股市场仍属于新兴加转轨的性质,包括制度创新在内的市场创新这几年来其实无时不在,而这些创新业务券商也一直参与其中。只是行情的长期低迷,“穷则思变”的情况下券商创新也似乎开始“漫无边际”,有些创新甚至属于“不务正业”的范畴。

  券商原有“三年不开张,开张吃三年”的行业特点,常常“看天吃饭”,行情(天)好的时候日入斗金,行情低迷的时候度日如年。记得有证监会主席曾质问那些低迷市道中哭穷的券商:上波牛市赚的钱呢?后来券商因应A股这种牛短熊长的特点,才不至于天好时挥霍无度,天阴时“节衣缩食”。而另外一个出路,就是改变过分依赖传统业务特别是佣金收入的状况,这就需要创新了。

  这几年,在金融业严格的分业经营不断向综合经营过渡的过程中,创新显得非常活跃。大家最熟悉的就是券商、银行、保险业一些业务的“重复建设”,比如券商、保险也开展银行的一些固定收益类理财业务;又比如各种客户账户(股东账户、银行卡或存折等)在三大类业务中的渐渐趋同。笔者觉得,这些与其名之曰创新,还不如说是争抢“生意”和“地盘”,在严格意义上不应属于创新,更像“多元化经营”。

  其实,券商、银行和保险的一些业务不能说是泾渭分明,但应该各有特点。所谓创新,更多地应该围绕自己的独特性,而不是金融的共性来进行。券商创新大会提出的“创新必须致力于提升证券公司核心竞争力”应该就是这个意思。券商属于金融服务业,在创新服务上应该不遗余力。记得以前有一些券商,对自己的发展方向和定位非常明确,比如将做成业内领先的基金营销平台作为自己的目标,以便从同质化竞争中脱颖而出,笔者觉得,这种创新才具有意义。又比如,对欲发新股企业的辅导,如果总采取“条件不够造假来凑”,而不是想办法让企业从一开始就以规范、诚实来经营,为了一己私利运作上市项目,则不管如何“创新”,都无济于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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