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一视同仁的修法,不符合公平正义
(2013-06-07 17:20:34)蓝绿立委在凌晨仓促通过挟带民代在内的会计法修正案,因为漏掉一字,让教授们无法除罪,民代们却都除罪,形成配角没事,主角却有事的怪现象。最后还惊动了马英九总统,以行政院提复议,来替立法院通过的法案善后。
要不是漏掉那个教字,恐怕这件修正案还不能就此善了。只要总统依法宣布执行,民代们为同僚也好,为犯行还未被曝光的自己也好,都因此从可能的法律案件中脱身。如今此修正案将回到原点,在众目睽睽的关注下,立委诸公想再暗渡陈仓,机会可能就不大了。
不过,此修正案的争议,主因并不在于连民代的特别费也除罪。而是对于特定族群修法,不符合公平正义。以不实发票报公帐,即使是公款公用,也犯了伪造文书之罪,本来就不应该以教职员违法的人数太多,就历史共业的将其除罪化。要不然,商界以不实发票报账也很普遍,是否也该一并除罪?
如果会计法修正,将各行各业都包括在内,只要是公款公用,就算是以不实发票报账,只要没有损及开立发票厂商的利益,属于便宜行事,基于微罪不举,法律都不给予惩罚,民众或许也不会有这么大的反弹。但是,短视的立委大人,一向都只看报纸修法,看在其它因此罪而被告民众的眼里,难免抱怨只因为自己不是教职,所以就活该被判刑吗?
媒体为了标题引人,将教职报公帐的免罚,简化为柯文哲条款,把民代特别费除罪,单一为颜清标喝花酒条款,让会计法修正,转变成政治事件,模糊了焦点不说,也让蓝绿民众,有了因为个人喜好而各自解读的机会。教职员的涉案情节各有不同,民代的特别费争议也不太一样,以争议性人物来标签事件,或许能让懒得细读报纸的人容易理解皮毛,但是,也容易做出不精确的判断。
修法应该一视同仁,因人修法不但有图利特定人的嫌疑,也不易被公众所接受。教授犯法与庶民同罪,如果庶民不能借口不知其为违法而除罪,那教授也应该接受法律的审判,而不是藉由立法而为其免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