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日前经表决,通过了《社会保险法》。三年四审,终获通过的《社会保险法》涉及了明确养老保险可以进行转移接续,要求建立异地就医医疗费用结算制度等几大民生热点话题,一经通过,便引起市民热议,来听记者张健,见习记者史亚超的报道:
(出口播)1101-劳动1-史亚超
“市民王大爷今年76,是地道的扬州人,在上海工作了大半辈子,退休后回到扬州养老,医保、退休金等都是在上海登记缴费的,由于我市与上海早就实现了医疗费用异地结算,王大爷只需到市社保中心办事大厅,就可以报销医疗费用了,无需特地跑到上海。王大爷说,异地就医医疗费用即时结算确实给不少像他这样的市民带来了方便,他希望扬州能够与更多的城市实现异地就医即时结算。
刚刚通过的社保法将建立异地就医医疗费用结算制度,方便参保人员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以法律的形式确定下来,为医疗费用结算实现全国统筹提供了有力保障。
但王大爷还有烦恼,他说现在去医院看病,医生开的药品中,医保可报销的并不多,对他而言,医疗费用中,自费的比例还是挺高的:
(出录音)
“方便一点,就是自费药太大了,吃不消,400多块,再加上报80%,扣掉20%,要扣掉600多了,一次扣掉600多,报销还能报千把块钱,50%也报不到,我们希望他们规定,给个小册子我们,他们没有,他说太多了。”
(主持人语)看来,医疗费用异地结算只解决了职工看病贵问题的一部分,进一步提高医疗保障水平,才是下一步应该考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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