偶像的黄昏
(2018-04-11 09:20:35)-------题记:取名尼采的一部书籍,尼采是个非主流的诗人哲学家,深得八九十年代文青的喜欢。
又一个偶像轰倒了。国内少数比较认可的网络投资人之一,认识于新*浪*博客,最近宣布奔私了。
奔私之日,即取关之日。
为何取关?理由有二。第一、以趣味相投,也以趣味相离,志不同不相为谋;第二、奔私之后,发言一般有立场了,这个立场并不是无私的,难免会屁股决定脑袋。
印象中,国内比较认可的网络投资人,在拥有一定知名度后,都未能免俗了。心中尚有的偶像,只剩下国外的成名的、封刀退隐的大师可以跟随了。
曾经的勾画的星辰和大海,到头不过是铜钱中心那个圆孔或方孔。区别只是,在哪个时候“成俗”,有的心急一些,有的性缓一些。
做私募有一个巨大的悖论:真正认可你投资理念的,自身投资水准不会太差,不会把钱交给你管理;被名气,战绩,营销,乃至忽悠进去的,对你又缺乏绝对信任,难免造成追涨杀跌之势。面对一堆热钱,您是坚守底线呢?还是随波逐流呢?
那么,真的有投资能力,可以打理他人资金么?雪*球*江湖“瞎子阿疗”哥曾对我说:在熟人之间是可以的。如果能互相认可,人家开账户,你替人操作。钱财不过自己的手,落得一身清白。至于报酬?“我干了,您随意”。这样,有助人之美意,也有成人之实,还可回收一些友谊甚至些许酬金,岂不双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