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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对赌协议重组如果终止,包钢稀土将获得相对控股权(从现在9%提高到到30%)
包钢稀土投资赣州晨光
2010-07
包钢稀土与赣州晨光及其股东约定,如果赣州晨光三年内未上市,包钢稀土的全部投资款6934万元将按原计划全部转入全南新资源,以增资方式取得全南新资源30%的股权,成为相对控股股东;若因小股东股权更迭等原因造成包钢稀土持有的30%股权无法达成控股,赣州晨光及其股东则协助包钢稀土通过适当方式进一步增持,以确保包钢稀土对全南新资源的相对控股地位,具体增持价格以当时全南新资源净资产为基础计算。
公司及其股东赎回投资机构的股权(支付对价为股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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