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载中…
个人资料
  • 博客等级:
  • 博客积分:
  • 博客访问:
  • 关注人气:
  • 获赠金笔:0支
  • 赠出金笔:0支
  • 荣誉徽章:
正文 字体大小:

细读孟子·卷四公孙丑下·第三章

(2018-01-17 16:08:25)
标签:

杂谈

第三章

陈臻1问曰:“前日于齐,王馈兼金2一百而不受;于宋,馈七十镒而受;于薜,馈五十镒而受。前日之不受是,则今日之受非也。今日之受是,则前日之不受非也。夫子必居一于此矣。”

孟子曰:“皆是也。当在宋也,予将有远行,行者必以赆3;辞曰:‘馈赆’,予何为不受?当在薜也。予有戒心;辞曰:‘闻戒,故为兵馈之’,予何为不受?若于齐,则未有处4也。无处而馈之,是货之5也。焉有君子而可以货取乎?”

【注释】

       1陈臻:孟子弟子。

       2兼金:质量好的金子,等于普通金子二倍的价格。古代黄金实际就是铜。

       3赆(jìn):赠送的钱。这里指盘缠。

       4处:出处,指理由。

       5货:贿赂。

【细读】

君子不可以货取

君子爱财,取之有道。孔子提倡九思的最后一思便是“见得思义”,在对待钱财的取舍方面是检验一个人道德水平的试金石。本文便集中谈论这一话题,对我们在现实生活中如何处理一些类似的问题颇有启发意义。孟子弟子陈臻提出的疑问确实很尖锐,“前日于齐,王馈兼金一百而不受;于宋,馈七十镒而受;于薜,馈五十镒而受。前日之不受是,则今日之受非也。今日之受是,则前日之不受非也。夫子必居一于此矣。”在齐国,赠给您好金子一百您不接受,在宋国和薛国,给您送的金子您都接受了。前后行事矛盾,如果不接受是对的,那么后来接受就是是错的。如果接受是对的,前面不接受就是错的。总之,老师您肯定有一种做法是错的。孟子的回答很令我们佩服。他说都没有错误,在宋国,因为要远行,人家赠送的盘缠,是有名目的,当然应该接受。而在薛因为有危险,人家赠送的是保卫费用,是需要雇人用的,也是有名目的,当然应该接受。而在齐国,没有任何理由,没有名目没有理由就送钱便等同于贿赂,君子怎么可以接受贿赂。孟子的解释并不是强词夺理,确实是世间之大道理,这就是君子爱财取之有道。贿赂之财不可收。这在现实生活中也是值得我们效法的,只要是不应该获取的钱财是绝对不可以接受的。如果能够做到这一点,便可以心安理得,便没有任何愧疚。中国古代先贤已经为我们做出了榜样,西汉的杨震坚决拒绝自己培养提拔的下级干部送给的金钱,留下“四知”的美名,王安石担任宰相近十年,经济方面绝对的清白,类似的事迹很多。不苟取,就会心灵清净,心灵清净才会快乐,才是人生的最高享受。


0

阅读 收藏 喜欢 打印举报/Report
  

新浪BLOG意见反馈留言板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