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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章
孟子曰:“子路,人告之以有过,则喜。禹闻善言,则拜1。大舜有2大焉,善与人同,舍己从人,乐取于人以为善。自耕稼、陶、渔3以至为帝,无非取于人者。取诸人以为善,是与人为善者也。故君子莫大乎与人为善。”
【注释】
【细读】
君子莫大乎与人为善
孟子提倡仁道,其中具体表现便有与人为善这一内容。而本章则从三个层次来谈。先说子路的善于改过,子路的表现是“人告之以有过,则喜”,这确实是子路的美好品格。子路最宝贵的品格就是雷厉风行,用孔子的话说就是“子路无宿诺”,子路答应人家的事没有到第二天才办的。对于错误也是如此,听到别人的正确批评就满心欢喜,改正便是自然的了。大禹则是听说好的意见就拜,采纳也就是自然之理了。而舜则是更高层次的,他是“善与人同,舍己从人,乐取于人以为善。自耕稼、陶、渔以至为帝,无非取于人者。”善于与他人的优长相同,舍弃自己的短处而取他人的长处,然后共同提高。他自从耕地稼穑,做陶器,打鱼,都能够从别人那里来提升完善自己,实际这也就是和他人共同做善事做好事,共同完善提升。最后水到渠成,得出“故君子莫大乎与人为善”的结论,与人为善是陶冶是感化,是在无意之中便把自己的高尚品质传播到社会环境之中。这才是最高的境界。还应该考虑到,孟子这里也是提倡统治者要善于改过,要善于采纳佳言,更要有与民同乐,与民同善的品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