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
子夏曰:“贤贤易色,事父母,能竭其力,事君,能致其身,与朋友交,言而有信,虽曰未学,吾必谓之学矣。”
【翻译】
子夏说:“重视妻子的贤德而忽略容貌美色,侍奉父母能够尽心竭力,侍奉国君能够献出自己的全部身心,与朋友交往能够遵守诺言,这样的人,他虽然说没有学习过,我一定说他已经学习过了。”
【注释】
[子夏]孔子弟子,名卜商,字子夏,比孔子小四十四岁。
[贤贤易色]以贤德为贤。前一个贤字是意动用法。本句一般的解释是说用尊敬贤人来替换喜欢美色。郑玄注:“言以好色之心好贤则善。”但在意义上比较空泛。杨伯峻《论语译注》在他人说法基础上将“易”字解释为轻视,联系前后文,很有道理,故从之。那么,这句话的解释便产生根本变化。
[事君]侍奉为国君,即指当官。
[致其身]意谓可以献出生命,即全部身心。“孔曰:尽忠节不爱其身。”按:何晏注中的孔曰,是指他引用的孔安国的话。孔安国注释过《古论语》,即从孔府墙壁中发现的古文《论语》。
【评析】
本章重点阐释“学”的真正含义,从全部《论语》看,学有狭义和广义两种,狭义指读书学习文献,与今天的学意义相近,广义则指在现实生活中的道德表现和实践行为,这种层面的意义更主要。子夏的话很清楚地显示出这种意义,只要是在具体行动中表现出儒家所强调的各种行为规范,那么此人尽管自己说没有学习过,但也一定会被认为是经过学习的人。可见行为与道德表现比文化知识更重要。而这种知识和修养是可以通过内心感悟获得,不必一定要经过专门学习与训练方可。可见儒家最重视的还是内心修养和道德规范。
“事父母,能竭其力”也应该注意,“竭”是尽心尽力的意思,即要看自己的实际状况和能力来尽孝心,如果经济很困难,只要尽心尽力就可以了。是否孝子不能用赡养父母的物质生活条件来衡量,如果那样,穷人之家就没有孝子了。有人贪污腐败,有人偷摸抢劫,却用孝敬老人或为儿子作借口,这是最大的错误。
又,本章最难解和有歧义的是“贤贤易色”,以前一般解释都是用重视贤人来取代喜欢美色,总是把贤德与美色对立起来,理解起来感觉蹩扭。本章是说通过一个人处理各种人际关系便可以看出这个人的品德,通过其品德便可确定他是学习过的人。“贤贤易色”以下三句一是对待父母,二是对待君主,三是对待朋友,都是具体可见之举动行为,惟独这句话宽泛空洞,难以判断评价,而将其解释成对待自己的妻子看重品德而不看重容貌,这样与后面三句连贯而意义顺畅。且古人非常重视夫妻关系,实际生活中也如此,因此这样理解和讲授非常通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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