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模仿的 才是成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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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源极不淡定的Christian Louboutin。五个月前,他同在度假系列中呈现了一系列红色鞋底设计的Yves Saint Laurent死磕上了,上诉对方侵犯了自己“红鞋底”的注册商标。官司打了几个月,法官面对一堆底儿鲜红的高跟鞋,在主动承认“它们的设计都很迷人”之余,最终以“颜色无法成为某个品牌的专利“而判了Yves Saint Laurent一个清白。事后,Louboutin表示绝不服气,要再让这场红底之争决战到底。
复制与抄袭早已是时尚产业的老议题。美国服装协会一直在致力将阻击抄袭立法化。甚至在成衣还未流行的三四十年代,二十几个大时装屋的设计师们就组织起来形成了一个名为PAS的“专营权”俱乐部,此组织以反抄袭联盟的形式出现,一片同仇敌忾下,Coco Chanel却始终保持在阵营之外。事实上,她绝无置身世外的理由,当时,对Chanel的复制已经到了无法阻止的地步,据她自己回忆,某次Ciro’s俱乐部的晚宴上,有十七个人穿着Chanel的裙子,却没有一条出自她的店里。以致于以后公爵夫人见到她都要这样打招呼:“我发誓我的裙子是来自你店里的。”在设计师生平唯一一段电视采访视频中,她解释了自己与众不同的态度。对于满大街的抄袭,她甚至表示“高兴”,因为“这就是我当初的目标,创造一种风格⋯⋯如果街上的人穿得多少跟你有些相似,那风格就形成了。”而被复制根本无需害怕,这是成功的证明,当你被不断复制或模仿时,亦证明你成功了。
事实上,Chanel对于这个议题的潇洒还来自于她对时尚和创意的看法,在她的观念中,一项创造诞生之日,也即离死期不远。时尚越是短暂易逝,才越是完美迷人。因为创作即是从最美丽的东西出发,过渡到简洁、廉价与实用。在Chanel的年代里,这是一件令人屏息的高级定制过渡到成衣的过程,在那个时尚还属于自上而下传播的年岁里,此过程绝不可反而行之。所以,当时尚开始满大街都是时,它也就不复存在了,像王尔德说的“丑得开始让人不能忍受,需要每六个月即更换一次”了。真正是的时装设计师应该有自觉,应该让你时尚永保不易察觉的微妙变化,所以,何必费心去保护已逝去的东西?
问题到了Louboutin这儿,已逝去的东西变成了无法逝去的东西。殊不知,那一抹红令我们迷离的,是色泽背后传达的意味——即混杂挑逗、性感和诱惑的设计风格。这正才是比实体更为重要的创作核心,是千变万化外延的不变内因,它是设计师对于时世万物的感受,它散乱漂浮在风里,被创作者一把捕捞了去,无形无色,旁人无从感同身受,也就无从剽窃,所以根本无需保护。而相反,若这形扩散开来,必是内因收到肯定赞许,是设计师梦寐以求的成功呢!
而Louboutin不愿大方承认自己成功的背后真因还是快速时尚。一旦官司败诉,他的注册商标失去法律效应,肆无忌惮的快时尚一定马上把红鞋底铺得满架。如今,面对快时尚这头几个月就实现复制的怪兽,设计师们比起当初高级定制的前辈面对成衣制造侵袭时更没有底气。由诞生到已逝之间,已然没有了生存的时间,对于风格成功的普及哪怕仅存一点自得,马上也会被不留一点空档的追赶拷贝而转换成恐惧。然而,这当中的悖论是:惧怕,也就是把自己降落到与对方同等之阶段,如同设计大师向复制机器露了怯。要知道,复制因原创而生,廉价与精致之间,有道无法逾越的鸿沟。此鸿沟正不断得到论证。前阵子,H&M与大牌的跨界合作延展到了Lanvin——一个被视为高高在上,代表终极奢华优雅的品牌。系列获得了空前成功,连好莱坞明星都争先穿着,亮相首映红毯等重要场合。可摆完pose照完相之后,这些面料与质地都不怎么样的裙子也凭空消失了,再见它们简直有些滑稽,巨星们纷纷转身再穿回正派Lanvin。
深谙内核——外形这因果关系的还有Celine的Phoebe Philo,她推那些轮廓简洁的设计影响了诸多设计师的风格,Zara更是每季都用整整一个系列来向她“致敬”,而Philo本人倒是做怀不乱,她曾说过:“我们对面料和做工极为讲究,这些大衣可以在女人的衣橱里放一辈子。”喜欢Celine的女人,都认同Philo设计所代表的摩登、知性、独立以及对于价值的珍重。这些使它成为不可取代的唯一,如可被轻易复制,倒只能从侧面说明内核不够强大,创意不够新鲜,品质不够卓越。这一点,女性化思维的时装圈大可学学男性思维的IT界,喜欢iPhone的人们在对面数以千计的模仿时说:世界上只有iPhone能被称为iPhone。如果Louboutin的粉丝心甘情愿俯首:只有Louboutin红底鞋能被称为红底鞋时,他也就再无需法律这种强制武器来保护自己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