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心理咨询师师资培训研讨班招生通知
(2011-07-15 15:28: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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杂谈 |
为了更好地贯彻《心理咨询师国家职业资格标准》,为保证2011版新教材的使用在各地顺利推进,满足各地、各部门培训、鉴定工作的需要,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中国就业培训技术指导中心委托,华夏心理教育中心将于2011年8月10-14日在北京举办2011年度国家心理咨询师师资培训研讨班。
培训和研讨内容
1.本次培训和研讨班将请国家主管部门的领导和国家心理咨询师专家委员会的成员就心理咨询师全国统考的现状、趋势等,并就相关问题进行研讨。
2.教材编者解析2011版教材变化。2011版《心理咨询师》职业资格培训教材已正式推出,此次各章节均有调整,培训将由教材作者就修订原则和修订内容进行讲解和说明。主要的修订和调整包括:简化了各章与“学科史”、“学派史”、“研究方法”有关的内容;对于多章均有提及的某些“知识点”,根据“关系密切章节重点介绍,其它章节简要提及”的原则进行了调整;对于变态心理学和心理诊断技能部分因介绍多个分类诊断标准而易混难记的内容,进行了梳理简化;心理诊断技能部分统一了“工作程序”;充实了心理咨询技能(三级)的内容;删减了心理测量学中较难掌握且实用价值不大的公式。
3.分组讨论,交流心理咨询师培训各章节的授课方式方法。研讨会增加讨论环节,以自愿参加为原则。研讨会将由教材编者主持讨论,以分享与交流讲课经验,研讨如何使用新教材进行授课,以提高讲课水平和教学质量,保证提高鉴定通过率为主要内容。
报名条件
各地鉴定部门、培训机构的管理人员,各地、各单位参与心理咨询师培训教学和考评的人员,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均可报名参加培训:
(一)具有心理学、教育学、精神医学等专业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从事本领域教学或研究工作满三年者;
(二)参加过部鉴定中心组织的心理咨询师师资班,经考核己取得师资证书并正在从事心理咨询师教学者。
培训和研讨形式
根据国家就业技术指导中心对师资培训的最新要求,结合心理咨询师培训的特点,主办单位决定本次师资培训采用面授培训辅以远程培训模式开展。
培训时间
2011年8月10日― 8月14日(周三-周日)
培训地点
北京京东宾馆(解放军总参第一招待所)
资格证书
经培训考核合格者,颁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中国就业培训技术指导中心统一的国家心理咨询师职业培训师资证书;
收费标准
培训费2980元,含(相关培训资料,10日-13日中餐),培训中需用新版教材,可自带,也可以购买,每套249元(含习题册),住宿费用、晚餐及其它费用自理。
报名办法
请于2011年8月1日前,将填写《职业师资培训合格证书登记表》、身份证复印件、学员职称复印件/已取得师资证复印件(或扫描件)、电子版证件照一张发送至邮箱(szb@psychcn.com),学费汇款底单发送传真至:010-84280727。
报名优惠
华夏学员7月25日前报名优惠300元,培训费用2680元。
咨询电话
010-84280702
附件1:2011年培训课程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