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婚之罪 (2013年9月27日 信報 柳俊江 見觸城市)
(2013-10-03 15:40:35)喜見中環公仔佬(下盤有一隻)、詞界振英(同樣地俊俏)梁栢堅入侵本欄,盤踞周三。我倆臭味相投,殊途同歸於《信報》,歸功於編輯獨具慧眼。此後隔空唱雙簧,不必投靠河蟹滿布之微博,畢竟我們比哈佛教授更早探究中國互聯網監控業務,並早已玩厭。
梁公未娶,寫婚嫁之事,「做與不做」、「搞與不搞」、「去與不去」之論,只屬旁觀者依牙鬆槓,嫌乳豬皮不夠鬆化又吝於八嚿水人情之語。筆者貴為有婦之夫,拙荊又為婚事顧問(Wedding Planner),時而呼喚我作搬運工,也見識過好些婚事的台前幕後血哭史。
自 懂事以來,「請飲」就背負原罪:派帖時撞正糧尾,某些賓客精神(財政)壓力大,面色一沉、暗地咒罵;大婚當日萬一招待不周,或節目有欠水準,見慣場面(一 個月飲三次)的來賓也不免批評。到頭來主人家精神壓力愈見巨大,偏偏程序安排欠妥,或親友批評,或來賓醉酒鬧事,新娘受屈哭成淚人並不罕見。
偶 爾在夫人店內打躉,也會和準新人搭訕,標準的開場白總離不開:「我們希望婚禮簡簡單單。」可結局總離不開出門過大禮做到足,玩新郎兄弟要朱古力奶油加 wasabi廿四味,擺二十八席還是三十八席,要不要四個攝影師加一個魔術師,新郎要唱歌定跳舞……由「希望細搞」到「半自願大搞」,當中心理變化十分微 妙。愛侶簡單的約定,加入家長親戚的酒鹽,兄弟姊妹的醬醋,開始氧化變質。籌備途中看到鋪天蓋地的婚宴商品宣傳,又開始覺得人有我不能沒有。而二十多三十 歲的後生們,偏偏又會超老套地幻想,以為喜酒好好睇睇,老闆同事會加分(偏偏成家後才發現跳槽快過加薪)。然後,預算由20萬加到40萬,再加到50 萬……
要知道七十年代一圍酒席400大元,每位人情一條紅衫魚,已夠主人家籌劃生兒育女基金;到近幾年,通脹不單高於加薪幅度,更高於人情 幅度。在酒店擺酒,最低消費30萬至70萬元,人情變成杯水車薪,年輕夫婦隨時耗盡積蓄,甚或不惜舉債「搞大佢」,當然就會出現「春晚式婚宴」、「倒模式 婚禮」,乃人之常情。可能他們幼稚、不懂理財,試問誰認為結婚有第二次?幾十萬買個教訓,也是人生重要的一課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