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3月23日发生在福建南平的血案,到4月30日发生在山东潍坊校园血案,不到40天的时间内发生了5起校园血案,这让整个社会都在思考这样一个问题——为了保护孩子们,我们究竟该做些什么?
其实,我们该做的和能做的有很多:政府要加强预防和控制力度,引导和建立全社会防控体系;护法机关要加大警戒和打击力度,给暴徒以强大的震慑和惩罚;学校要加大管理和应对力度,配备人力和设施并加强灾难演练,增强师生应对暴行的避难逃生能力;社会救助和保障机构要充分关注心理健康的高危人群,尤其要依法控制有严重心理疾病和攻击倾向的高危个体;整个社会要加强和谐建设力度,及时化解社会矛盾尤其要防止矛盾的激化爆发;我们每个个体对他人要崇尚人性关怀,对自己要坚持宽容忍让。
媒体是社会的窗口和民意的平台,影响重大,应当勇于承担化解对立、疏通隔阂、鞭挞罪恶、弘扬正义、提倡和谐、引导合作的历史和社会责任。一系列校园惨案,无一例外都是严重刑事犯罪,暴徒罪不可赦必须给予严厉惩处。但每一起案件背后都或多或少地隐藏着社会矛盾这一根源,这也是不争的事实。
中国正处于社会转型期,利益关系相互纠缠、利益空间相互挤压、利益分配相互倾轧,因此社会矛盾客观存在,某些阶层之间和某些领域之内矛盾还相当尖锐。这是改革发展过程中必然出现、必须化解和必将解决的问题。我们的媒体尤其是网络舆论,虽然没有放大这些矛盾,但显然过于“关注”于此。因此,网络舆情充斥了诸如仇官、仇富等心态,仇恨和愤懑的心理在蔓延与发酵,再加上某些官僚不求和谐本质惟求所谓“稳定”的形式,矛盾的激化也就不可避免。连篇累牍的社会矛盾排列客观上助长了仇恨的蓄积,加深了某些“受害者”对社会悲观失望的情绪,使某些偏激的极端分子挺而走险报复社会,转变为“加害者”成为暴徒和凶手。
如同恐怖主义一样,暴行在某些情况下会成为瘟疫。暴徒行凶,需要的就是社会效应,追求的是社会恐慌。因此,模仿和追随是某些丧心病狂的暴徒最愿意采取的报复社会的手段。我们要理性分析恶性案件的社会根源和心理特征,但对暴力绝不能因恐惧而示弱、因恐慌而胆怯。在声讨罪行时,媒体和网络舆论尤其不能含糊的分化,绝不能使曾经“受害”成为“加害”的理由,绝不能让遭遇“不公”成为报复社会的借口,绝不能让刽子手在心理上心安理得和心满意足!
穷凶极恶的罪犯必将得到司法审判,这是法律的责任。它们也必将得到精神和道义的审判,这是舆论的责任。坚强、阳光、团结的舆论就是要给猖狂已犯者和胆敢来犯者以强大的良心谴责和正义威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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