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强度与时间密度
(2014-09-16 11:52:30)但是人的生命力如同蜡烛,终有一天会熄灭,工人的劳动力也终究会随着生命力的消失而消失,我们的问题是,工人的生命力是如何衰减的?
我们都知道一个常识,一台新购的机器如果长期超负荷使用,它很快就会损坏,可是如果长期闲置不用,它也会损坏,因为它会受到空气中的酸碱腐蚀。保护机器最好的方法是每天使它在有效负荷内运转一段时间。同理,工人生命力的衰减速度与劳动力的使用方法密切相关。
人是需要劳动的,每天适当的劳动能减缓生命的衰减,因为正是劳动创造了人。但是,正如适度的劳动造就人,过度的劳动也能杀人。
在谈论“价值规律”的时候,我们说过:价值是由生产商品的社会必要劳动时间决定,而社会必要劳动时间,又是在社会的平均劳动强度和技术条件之下所花费的时间。在此我们必须讨论“劳动强度”这一概念。
什么是劳动强度?单位时间内付出的劳动量。如果甲在1小时内付出的劳动量比乙多,甲的劳动强度就比乙的大。
可是如何衡量劳动量的大小呢?是否用劳动时间?
如果用劳动时间衡量劳动量,那就令人困惑了,因为前提规定了1小时的劳动时间,在该前提下,甲乙两人都劳动了1小时,凭什么说,甲的劳动量大于乙的劳动量呢?我们必须寻找别的评判标准。
因为劳动的结果是产品,在统一的工作条件下,同样的产品必然经过同样多的工作步骤,因此,衡量劳动强度的有效标准是产品数量,如果甲在单位时间内生产的产品比乙多,那就意味着单位时间内,甲完成了更多的工作步骤,付出了更多的劳动,因此,甲的劳动强度比乙的大。
与劳动强度相对应的概念是时间密度,也就是单位时间的利用率。劳动强度越大,意味着时间利用率越高,时间密度也就越大。因此,时间密度和劳动强度是同一概念的不同说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