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价值形态产生的误解
(2014-04-24 13:50:46)
现在我们再回到简单的价值形态,即第一价值形态,仍以布匹与衬衣交换为例。
如果把交换写成等式
布匹=衬衣。那么很明显,布匹与衬衣分明是两种不同的使用价值,如果两者相等,那是因为从交换价值来说,它们是等同的,即都是无差别的人类劳动。
但是在现实交换中,人们往往更注重于彼此交换的比例,因此,某种的交换比例一旦被人们理所当然地接受,人们也就不再深入思考这些比例是如何决定的。例如,如果一匹布和一件衬衣价值相等,人们也就习惯性的按照这个比例交换,至于为什么一匹布不能换回两件衬衣,或者两匹布换一件衬衣的问题,只有到人们觉得应该揭穿商品的秘密的时候,才会被思考分析。
由于人们关心的是两种商品的交换比例,所以很容易忽视这一点:只有本质相同的东西才能相互比较。自然属性不同的商品能够交换,只是因为从人类劳动产品而言,它们是同质的。
对交换比例的关注,使得人们对价值的认识直到今天还依然迷惑不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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