握手
做公众人物,除了替人合照之外,还要做最基本的友善表现——握手。
握手最能看出对方的个性,有些人伸出手来,但在你握住时,对方敷衍一下算数。
我知道这种缺点,每次都很诚恳地,很够力度地把对方的手握一握。
很多时候感到对方的手是湿漉漉的、黏潺潺的、油油腻腻的,感觉十分之不愉快,像很多细菌爬了过来。
不过还是成龙兄那句老话:“记得对方是米饭班主呀!”
握完了手,就到洗手间去。
找不到纸张或干风机,走出来的时候双手还是湿的,又遇见一位要来握手的人,只有说:“对不起,还没擦干。”
发觉这是治退握手之人的好办法。
握了又洗,洗了又握重复又重复,自艾自怨一番后,还是笑嘻嘻地照握之。
邓丽君活着时,在“天香楼”遇到她,双手戴黑手套,从手袋中拿出面纸,把碗碟擦了又擦,已是很严重的洁癖症。
幻想自己也和她患了同一个毛病,我不知道有一天会不会那么神经质起来。
明知有手汗的人,为什么不自知之明地擦了一擦才和别人握手?也许,这个要求,是太高了呢?
很奇怪地,女人的手,比男人干净,握起来也爽快得多。但是女人要是不主动伸手过来,我绝对不先打招呼。连这种基本礼貌也不懂的女人,认识来也没用。
美丽女人的手,更像从来没有流过汗。
从前在外国,遇到一个互相喜欢的女子,她伸出手来又缩了回去:“刚洗过手,还是湿的。”
我看着自己伸出一半的手,不知怎么办。
她笑说:“可以握我其他地方。”
烟
抽香烟,已变成一种罪恶。
一切抽烟的行为都要被赶尽杀绝,天下政府将定重罪来惩罚吸烟者,但是没有一个国家全面禁止。拿破仑早已说过:“这种罪恶带来十亿法郎的税收,你能找一种功德代替它,我即刻禁烟。”
电视上再也看不到香烟的广告,但许多大型的活动还是由烟商赞助,万宝路化身为衣服来告诉人家它的存在。要让香烟完全销声匿迹,我想永远做不到。
好莱坞自律,虽没明文规定,但也再不让男女主角抽烟了,只有反派才能吞云吐雾。再见了,堪富利·保加。永别了,占士·甸。
香烟的优雅和高贵的印象,被雪茄代替,美帼人最崇拜的领袖甘乃是抽雪茄的。当今的巨星如罗拔迪尼路、亚诺舒华辛力加照抽不误。雪茄也变成妇权运动的武器,禁烟也是她们搞出来的,抽雪茄也由她们卷起旋风。麦当娜在戴维莱德曼的深夜节目中大抽雪茄,男男女女没有人攻击她。
我们这群老不死的写作人还是不肯放弃香烟,它的确能带来宁静和灵感。谈香烟和大众对立太过枯燥,还是提一提美女Michelle
Pheiffer的名言吧:
“我绝对不反对吸烟,因为坐下来吃饭时,一桌人的言论最有趣的,还是那个吸烟的家伙。”
作家马克·吐温曾经说过:“戒烟是我认为最容易做到的事:我应该知道,因为我已经戒过一千次了。”
名女人Florence King 老了之后说:“对于性,现在我唯一怀念的是事后那根烟。”
我们这辈子人最顽固,你愈禁我们愈想抽,虽然二手烟害不害人还没被证实,没得对方同意我们不会抽。我们享受的是自主权,不管那是对我们好的,还是坏的。
实用
年纪大了,只求实用,不跟流行。名牌不名牌,有什么要紧?
一件茄士咩外套,穿个几十年,温暖得很,说什么也比几十斤重的万宝路夹克轻。
把尖头的意大利鞋子都丢掉,换上一双叫 Ganter 的德帼货,脚趾处宽大,愈走路愈舒服。一个化学胶外壳的 Samsonite
行李跟了我去过多少国家,送我什么LV我都不肯要。
从前还很考究穿双袖的恤衫,现在买到,也把袖子改成纽扣形,袖口针实在太过麻烦了。
裤子皮带当然再也不打,曾经一度用吊带,肚腩收缩得厉害。当今连吊带也省了,最好买裤头有橡皮筋的那种。
生财工具,用起Montblanc墨水笔最优雅,有金雕的 Pelikan Toledo
也不错,但是写完稿双手沾满墨水的感觉并不好,用一管即写即干的 Tradio,还是上选。
众人都以为鲍参肚翅最好吃的时候,我已改为芽菜炒豆卜。那一大碗翅,一吃就饱,也不觉美味。
蒸什么老鼠斑?我只爱鱼汁,用它捞白饭,天下绝品。
领带自己画了,省下不少。当年我见一条买一条,只要突出的就是。每条平均五百块,一年数十条,价钱也不菲。
鳄鱼皮包?我一看见就恶心。人家送我的,丢掉也不是,送年轻人,他们也不要,不知如何处置?那个和尚袋,有什么装什么,只是一张布做的,还不够轻吗?
友人徐胜鹤送他先父一个GP手表,老人家嫌名贵的皮带烦,换条廉价伸缩钢带。我现在也有这个毛病,所有的表都换上伸缩带,贵表收在保险箱中,从来不去看。手上戴的,是一个便宜的Ball表,黑暗中发起光来,比任何夜光表都亮,爱死它。
嗜赌如命
回到家,和弟弟及友人搓四圈台弯牌。
家里养了三十只猫,走进冲洗房时,看到数十只猫一起望过来,真有受“猫”注目的感觉。从前的猫,依样子取名,像“阿花”“黑童”“三色冰”等等,当今养的却按照它们的个性为名。
有一只在和家母谈天时探出个头来望我,隔一会儿又躲在窗帘后偷窥,等我们转过头去,剩下一条尾巴。
“哦。”弟弟说,“它叫鬼鬼祟祟。”
又有一只只靠在墙边吃猫粮,其他地方懒得去,吃完睡一阵子,起身又吃。
“哦。”弟弟又说,“它叫永食不饱。”
另外一只整天咬桌椅的脚,想把整张东西搬走。
“哦。”弟弟说,“不自量力。”
“开啰!”弟妇说完,我们走进麻将房,即有一只跟了进来,把它赶走,又千方百计从窗跃入。
“哦。”大家转头看,一起说,“这只是嗜赌如命。”
家里的麻将脚,老友谢兄随传随到,是位很忠实的台弯麻将迷,另外有曾江和焦姣夫妇,可惜他们已搬回去相港定居,只有发掘新人,来了一位仁兄,名字忘了。
此君一下场大杀四方,我们几个的麻将柜桶差不多输得精光。
忽然,他尖叫一声,整个人跳了起来,原来“嗜赌如命”不知什么时候跑到他脚底用毛擦了他一下。此君最怕猫,看这种情形,我懒洋洋地说:“猫不可怕,猫毛才最恐怖,家里那么多猫,空气全是猫毛,吸进肺,哼哼!”
结果当晚一家烤肉三家香,此君把赢的都吐回来,吓得脸青青,落荒而逃。
借口
“我们有子女的人,生活没有你那么潇洒。”友人常向我这么说。
这是中国人的大毛病。以为一定要照顾下一代一辈子。儿女,在中国人的眼中永远长不大,永远需要照顾。
家庭观念浓厚,很好呀,但是亲情归亲情,自己也要快乐地活下去呀。
不会的。中国人一生人做牛做马,为的都是儿女。省吃俭用,为他们留下愈多钱愈好,他们不会为自己而活。不但教养下一代,还要孝顺父母。这是中国人的美德,也没什么不好,但是有时所谓的孝顺,变成约束,把老人家也当儿女来管。
我这么一指出,又有许多人要骂我了。你这个礼教的叛徒,数千年的文化,要你来破坏?你不是中国人,更不是人。
哈哈哈哈。中国人,都躲在井底。为什么不去旅行?去旅行时为什么不观察一下别人的人生?
我的欧洲友人,结婚生子,教育成人后就不太理他们,就像他们的父母在他们成年后不理他们一样。
社会风气如此,做儿女的不太依赖父母,养成独立的个性,自己赚钱养活自己。
这时候,做父母的才过从前的生活,自由自在,不受束缚,也就是所谓的潇洒了。在一般中国人的眼中,这是大逆不道,完全没有家庭观念。但他们自得其乐,不需要中国人的批评。
谁是谁非,都不要紧,重要的是互相尊重对方的生活方式,他们绝对没有错,他们不是不孝,他们也并非自私,他们只知道做人,需要自己的空间和自由。
我们做不到,但是可以参考参考,反省一下。一辈子为子女存钱,是不是自己贪婪的借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