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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样是长篇,有的是匀质的,比如托尔斯泰,随便掐个枝节下来,都是小说的骨血。有的是各种文体混装(操作方法,参见旺旺大礼包),比如奥兹这种。在《爱与黑暗的故事》里,奥兹写爷爷“是个善于倾听的男人”,下面用了好多分行短句阐释他的耐心。
“他从不插话。只是微笑的聆听。
他关心他人,多于爱自己,他更感兴趣的,是她们。
他总是让她们缓慢的说完。只是稍微接应一下他们的话题。”
你觉得象什么?我好像看到读者文摘式小品。
有的象电影脚本。比如写他爸爸:四面都是堆起的资料,爸爸在书桌前奋笔疾书。窗下是在修马路和水管的工人,远处是青年营的铁血战士,他们挥汗如雨的在群山中,搭建以色列军营。古铜色皮肤的拓荒者,在荒野洼地上沉默劳作。更远处是阿拉伯人聚集地,白头巾在风中飘扬——稍微整理一下,可以做分镜头剧本,远景,近景,人物,情节,几乎都有了。它的信息就摊在桌面上:敌人环伺中,分工合理,整合力强大的以色列人,孜孜建设着自己的家园。
还有的,象即兴小杂文,很有趣,也是这类散落的小兴奋点,拖住我往下看。有一段是关于语言。奥兹爷爷是俄籍犹太人,即使迁居以色列,骂人时还是用俄文,不然就没快感。外婆和外公年轻时,在波兰开磨坊,所以只用意第绪语吵架,妈妈被父母不合搞的童年阴影,由此觉得希伯来文更高级,谈恋爱都是用它。犹太人流亡各地,都能操上几种外语。其语言等级是,越往西越牛比。比如德语胜过波兰语,法语更上一层楼,英国因为最西的缘故,所以英文倍受尊崇。美国人的英语是二手,不可信。
意第绪语,是德系犹太语。希伯来文,才是犹太人自己的语言。奥兹本人,在集体公社长大,自诩为新一代以色列青年,根正苗红,军事化,硬朗,文化独立的。骨子里,他们看不起德国犹太人(说意第绪语),也疏离二战后流亡来的犹太知识分子(说外语),所以,日常生活,他用的也是希伯来语。至于各门外语,除了东西的问题,还有一个潜台词是:德国迫害犹太人,而英国人统治过耶路撒冷。
写二战
突然有点明白,为什么犹太人拼死要让希伯来文复活。那是他们自己的精神母土。
所以,象辛格这样,在美国严重文化水土不服的人,就非要可着劲,用犹太语写小说。这是他自救的小孤岛,随身携带的迷你家园。用这种方法怀乡的,还有尤瑟纳尔同学,她在寓居的美国小岛上,关起门来用法语写作了32年。
前两天看的《感官回忆录》,里面那女人说“怎么也得找个说西班牙语的情人才好,我连作爱的喘息,都是拉丁文“。她是智利人,哈哈。这种角落里的无心快语,比那些二手信息倒卖,好玩多了。她定居美国,平日使用英文——有异地生活经验的人都明白,使用非母语,或是非方言,就象穿正装,会把自己切换到一种严肃,职业,公用的状态。而说家乡话的时候,人是松弛的,马上滑入一个穿睡衣的自我中。我自己也是这样,一用普通话,我立刻彬彬有礼,善意可亲,但是我吵架,骂人,和老朋友聊天,一定用南京话。
如果这两种状态并行,会比较麻烦,有些自小双语的人,成了结巴,比如博尔赫斯 ,他奶奶是英国人,他的智力启蒙,也是英语画刊。但是他周围都是说西班牙语的,那是一个较低阶层,苦力啊,体力劳动者。语言因为他的使用者,而变相的被势利处理了,西班牙语是“劳力“,英语是”劳心“。他的小说都是用英语的。萨义德也是,和爸妈他说阿拉伯文,然后上的又是贵族学校,必须得说英语。自传里,他就说自己老是用一种语言思考,用另外一种语言说话,一不小心思路就断了,他也是结巴。
还有纳博科夫,他的家教是法国人,青少年期待在俄国,十月革命后逃亡英国,毕业之后移居德国,然后再搬到美国,晚年定居瑞士——他的结巴是不定时的,上课一紧张就发作,有一阵子他除了讲义,还得把老婆随身带着镇场。他熟知大龄移民的语言隔岸之苦,《普宁》里面,有普宁用英文的段子,非常有趣。普宁总是把英文词加上俄语后缀,还有上课到关键处,要抒情了,他就下意识的用俄文,马上,这个老实冬哄,话都说不利索的俄国佬移民,立刻神采奕奕,滔滔不绝——搁浅在异族语言上的鲸鱼,短时回归母语大海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