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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去

(2007-05-21 13: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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杂谈

皮皮给爷爷抱出去显摆,吹风受寒了:(   生病的小孩特别需要呵护吧,老是要人抱,一放在床上就哭,我和她外婆整夜守护她,结果我的失眠症复发了,早晨起来揽镜自照,赫然两个对称的大黑眼圈。失眠的唯一良性后果是看了两页书,是A,贝蒂。看到了那篇叫《在阿默菲》的小说,到底是失眠中的神经比较活跃亢奋,一下反应过来这篇是仿《雨地里的猫》,也就是海明威那个短篇的。第一次看的时候,就囫囵的滑过去了。< xmlnamespace prefix ="o" ns ="urn:schemas-microsoft-com:office:office" />

 

真的很象啊,一样的情节配置,度假地,花开将凋,半老未老,或是说不甘于老的一个女人,和一个权且搭伴的,却完全没有交流欲的男人,之间的爱能不对称,所引发的失意感。太象了。连布景我都看着眼熟。都是海边,海明威那个海,是满蓄风雷的海,澎湃不止的海,哗哗雨声中的海。海明威到底是个男人,下手决绝的多,一点点温情的润滑剂都不涂抹,这么狂暴的雨声压顶中,人的寂寞也分外脆薄吧,共生天地间,昼处一室,夜共一榻,可是,心和心,咫尺就成天涯,那个女人看着雨水中潮涌的大海,她就在那里不停的絮叨,我要去把那只雨里的猫抱回来啊,我就是想那只猫啊,你知道一只猫在雨地里独自呆着的滋味么?男人就淡淡的说,你去吧,去吧,别淋湿了,眼睛呢,一刻也不离开他的书。

 

贝蒂的海,却是灼灼夏日中燥热的海,中产阶级式的,饱食过度的闲愁。那个男人呢,和自己爱恨纠缠了半生,分分合合,现在大家都老掉了,疲掉了,他自顾自写作,让他写去吧,偶尔搁笔的一瞬,给我个敷衍的回眸也行了。他是一个固守着自己的沉默,对事不关己的话题一概疏于回应的自恋之人,自恋造成的负面结果是:他懒得解她,正面结果是:他也不会顽强的硬解或是误解她。这是一个呈黯然守势,并且学会把疏离当作一种安全感的女人,《雨地里的猫》里那个女人,还会孩子气的任性蛮横,垂死挣扎一下:“我就是要一只猫!要是我不能有银烛台,不能有漂亮衣服,不能有长头发,不能有任何有趣的事物,我就要一只猫!“猫在这里,是隔绝在雨地之外的阳光地带,某种明媚生活的可能性,而在《在阿默菲》里的这个女人,却是干脆连反抗的劲都没有了。

 

我在想的事情是,这两个美国人笔下的,美国女人,其实是一根藤上的瓜,在海明威写完《雨地里的猫》之后的半个世纪,贝蒂接过了他手中的棒,贝蒂笔下的这个个女人,也就是〈雨地里的猫〉里那个女人的老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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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yuyiwang 阅读全文 评论(5) 人气(65) 引用(0) 推荐 保存日志

 

2007-05-20 10:14:00 

 

 女结婚员 

我和朋友谈到哈代,我说我只喜欢《贝坦的婚姻》,他震惊!!作为超级哈代迷,他!居然!没有这本书!!!我感到他口水滴答起来,就继续和他说,我说你看完这本书就知道,一.哈代是英国人,二.哈代是诗人,他的行文,是典型的英式冷幽默。TD激愤了,说不可能,不可能!!哈代是最温情的!!那口气象我对哈代做人身攻击似的。

在《贝坦的婚姻》的前言里,哈代就给读者定位了阅读模式:戏剧化的,且是轻喜剧的分场景阅读。他又反复强调这篇文章是戏笔,练习曲的性质,简直有推卸责任之嫌,那么他的动机是什么呢?难道是因为他是十九世纪末期的作家,当时小说的受众群,多是有闲的上流社会,他怕这本写到等级冲突的书被理解成颠覆上层社会,进而得罪他的读者群?总之,这本书被认为是哈代作品中最不哈代的一本,甚至被出版商拒绝出版,哈代,作为一个被定势的作家,他的名字只能置换成田园,温情,反教会。


贝坦出身底层,是个仆人的女儿,在当时的社会环境中,尚未有透明和健全的竞争机制,你一辈子都只能附着在你出身的那个背景上,哪怕象贝坦这样,貌美多才,也没用,唯一颠覆这条死定理的方法,就是做女结婚员,在这里,我把女结婚员定义为:以结婚作为谋生而不是谋爱方式的人。比如贝坦,她19岁时成功的嫁了一次,不过事情就冻结在初始化状态了,因为她的贵族丈夫很快就死了。她的婆婆出于善心,买断了贝坦的再嫁权,作为交换条件,给她提供衣食和相应的社会地位。婆婆去世以后,贝坦并未分得预计的遗产,因此她只好继续她女结婚员的职业生涯,本书即是记述了她的职场风波。


我和朋友大概交代了以上情节,朋友又开始质疑说这个题材也不象哈代,倒象是奥斯汀,后来我仔细的想了一下:奥斯汀的好处,就在于她的一身俗骨——最好的小说往往是最生活化的,奥斯汀是整个人,包括她的意识,感情,思路都浸泡在这个世俗里,在她口语化的文章中,常常可以看到人物的年收入,嫁妆数目这些俗务,等等。她的人物多是庸常气质的乡绅,她的讥讽力就作用于这个庸常气质上。


而哈代身上,或是说他的人物——贝坦身上,却没有这种浑然的气质,他的人物是立足在一个临界点上,向左看看劳工阶层,再向右看看贵族阶层。用哈代自己的话说就是:这本书是用仆人宿舍的视点去写绅士的客厅。再说这本书的结构,虽然它有一些戏剧的外观形式要素,比如说它的情节发展寄生于场景过渡,但是比较一下奥斯汀的小说,比如《曼斯菲尔德庄园》,就能对比出,前者的戏剧化只是为故事撑开骨架,后者的戏剧化是在皮肉之下,在奥斯汀的小说里,甚至用大量的动作连词替换了主语,也就是说,它本身就具备了舞台剧剧本的技术要件。


再说回贝坦,作为一个职业女结婚员,贝坦精于业务——她熟知男女关系的进退部署;兼工作敬业——她款款走来,温柔的眼光呈扇状扫射出去,她眼里并没有一个男人,可是她使每个男人都觉得她在看他;这是一个处处布满了计划的女人,包括她自己的日常衣着,谈话手势,感情生活,甚至一个表情,都有着设计感,她甚至准备为自己设计一个贵族家谱,象纯种马的血统证书一样,好让她获得与另外一匹纯种马交配的机会,哈。


她的兼容性强,适应面广,每个人都可以在她身上找到相应的入口——深有的深的入口,浅有浅的入口,老男人被她少女般的清纯打动,少男沉溺于她成熟妇人的醇味,在坏人眼中,她有好人的安全感,在好人眼中,她兼备坏人的娱乐性,结果就是:每个人在她这里都可以各取所需,乘兴而来,尽兴而去——象大英宪法一样,她实际上的成功是由于她原则上的自相矛盾。


我试着把痛苦粗糙分类一下,则贝坦的痛苦是——既然跻身上流社会是她唯一的人生目的,如遇到阻力,对她来说就是一种事业受挫的痛苦。如果把这种痛苦和< xmlnamespace prefix ="st1" ns ="urn:schemas-microsoft-com:office:smarttags" />包法利夫人的痛苦相比较的话,那么贝坦的痛苦几乎是男式的,所以她的解决方法也不可能是包法利式的——带着主观的体温去读一本书,把自己代入书中的非日常环境及人物,享受意淫的快感,以间接经验来安慰自己的深闺闲愁。


而贝坦的企图心呢,必须靠一个社会地位卓越的男人来实现,这个人当然不可能是她的旧日情人朱利安。朱利安是——当他狂喜的时候,他脸上的表情是平静,当他平静的时候,他脸上的表情是抑郁,一句话:这是个内外温差极大的男人,与此相应的,是他英式教养的表皮下,被这种教养弱化掉的行动力——他是一个没落贵族,既没有劳工阶层粗莽的行动力,也耻于用个人努力回归贵族阶层。在贝坦看来:朱利安的爱只是一个单薄的意向,他没有高于这个意向的行动力去实践它,这意味着:如果她与他结合,那么她得同时供养双方的生活和感情。根据可怜即可爱的原理,女人可以用展现弱势赚取男人的同情,可是男人的弱势,相形之下就不那么可爱了。


和朱利安呈扇状等距离分布在贝坦周围的,还有女结婚员的另外两个客户:奈依和拉迪威尔,奈依是个理念成熟的男人,体系坚实,无法渗透,在这个结实的体系上,覆盖着厚厚的,社会经验的油腻层;他生活在青春的隔墙,理性的世界里,带着经验的腐臭味道。贝坦是——即使她奔走的终点始终不外乎是个男人,她也需要一个诗意的过程。她对上流社会的向往,不仅是物质意义上的,更是审美意义上的,即与之配套的精神生活和精致趣味。而奈依却是个节约一切恋爱成本(包括装饰性的情话,示爱的动作,常规的求婚程序)直奔恋爱结果——结婚的人。他是这样:即使他的眼睛里有一点微温的爱意,也被他身体的其他部分扑灭了。他的吝于示爱使他显得感情贫瘠,缺乏支持长线发展的资源,以至最终败北。


而拉迪威尔则恰恰相反,他是个画家,情绪配置参数高,情绪流量大过常人。喜怒皆形于色,性格不成熟,就象大多数这类人一样,渴望波澜壮阔的生活,他是每时每刻,都处于一种动态之中,他从不与自身的体系同步,任何新鲜观点的出现,都可以把他的平静,拉开一个大口子。贝坦大概是觉得妾如藤萝,愿托乔木,所以,连瞬间失重都没有,就把这株飘摇的草本植物淘汰出局了。


最后,当贝坦的家庭出身被揭穿,不能再混迹上层社会以后,她仓促的嫁给了一个老迈的贵族,哈代总算和他锋利的主题和解了,故事也算有了个喜剧式的尾巴,我不知怎么想起张岱的《夜航船》里记载的一个偏方:搁久了的陈年珍珠会褪色,清洗它的方法就是把它裹在菜团子里喂狗,然后在狗的粪便里,就可以清洗出一颗洁净的珍珠。贝坦的婚姻也类于此:虽然有个光明的结果,过程却甚可怖。对贝坦而言,她要得到美,她就得经过丑,她要象只鸽子般的善良和纯洁,就得用毒蛇般的心计去维持。也许,就某个角度而言,她确实是纯洁的,譬如:她从未对一个男人说过我爱你,当只是一种谋生方式的外壳,当只是任一谋生对象的时候,我爱你不过是一个变数叠加而成的骗局,所以,她不说,也惟因如此,这就变成更深一层的悲剧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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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yuyiwang 阅读全文 评论(5) 人气(70) 引用(0) 推荐 保存日志

 

2007-05-14 23:25:00 

 

 那件疯狂的小事叫爱情 

《酒红冰蓝》,洁尘的第一部小说,我算是洁尘的资深粉丝了,从《艳与寂》开始,追随她差不多十年了吧。个人比较喜欢博客之前的,比较室内,幽闭气息的洁尘。作家在某种程度上也是被平民仰视的智力明星,过分的亲民,容易把那种“星味”稀释掉。且内向的视角和生活,比较滋养一个人的性灵。

 

再说回小说吧,很多人都说她的小说不如评论写的好,我想文体本身的质感落差也是一个原因吧。评论要求的文字紧实,意象密度大,有凌厉的观点,所以比较容易有劈面而来的惊艳感。而小说是重耐力而不重爆发力,满纸珠玑,字字经营的文章,反而很容易让读者疲劳。好的评论一定要有浓郁的原创味,但小说的主观却要淡。人造布景,或是时时插一只手进来摆布人物,实在是干扰读者的视线和注意力。这点上,我觉得洁尘处理的很聪明。小说的文字松弛,是本“软小说”,三两个钟头就能看完,但在旮旯里还是泛着洁尘式的智性光斑。它们散落在对话,心理解析之中,把情节拉动起来,并使它带着洁尘式的讥诮和伶俐可爱。这种供咀嚼的开胃小点,使用的很适量。小说整体还是口感清淡的。

 

觉得她是一个识事理的人,我如今真是年岁大了,凡是不合情理的书,首先我就无法进入。在洁尘的笔下,“那件疯狂的小事叫爱情“,爱情真是肆意疯长的一棵野草,带着暴虐的面目,和沙尘轻触嘴唇的粗砺痛感。何丹,夏城南,这是两个用了十五年时间斗智斗勇的痴男怨女,奋力争夺自尊心至高点的敌人,他们对对方的关注和恋恋,其强度之大,耗时之长,不得不称之为爱了,但是,你把这个“爱”字换成“恨”,好象也没什么不可以。

 

这本书的角色不少,但从处理感情的方式而言,可以分成两种,一种是能够剪裁感情,使之吻合自己的人生大格局的。比如赵啦啦,她把夏城南和自己的关系定位的很清晰,就是性伴侣式的密友,一旦这种关系面临衰竭,她把最后一点郁郁的情绪底色抹掉,就跟着男朋友去美国了,这是一个懂得取舍,对幸福的方向感清明的女人,还有何丹的丈夫林强,他对何丹,先是投资了一点清淡的小喜欢,发现对方并不投入,没有积极回报的意思,马上就及时止步了。避免了更大的感情资源浪费,这是一个务实的,所以也有能力保护自己的人。

 

另外一种呢,就是象何丹和夏城南这种人,他们对自己的情欲,无还手之力,不懂得经营和策划自己的感情,何丹这个女人,从旁观者的角度来说,简直一无是处:自恋,时时都要占据战局的优势地位,只能她和N多男人边缘式爱恋,如果夏城南也风流种子四处播,她就恼怒不已。任性:做事没有底线,在人情世故上,坐标意识极端模糊,不懂得于人于己留下转身余地,这种人,说好听点叫做率性而为,说难听点就叫做忒不识趣。小美和夏城南上了床以后,她居然对着丈夫哭诉别人抢了她的情人!纵情:平时幽闭无波,一旦爱情机制被启动,就失却分寸感,澎湃不已.有点"无度".一听说夏和别人上床,她马上就草草结婚,一在异地重逢,她就要飞速离婚.

 

这样的女人总是很分裂。就好象十八岁初恋时,她的身心所倾是夏城南,可是她为自己设计的理想爱情模式,是一个可以在经验上覆盖她的兄长,她找了一个合适的演员,流浪诗人野崖,来和她出演这场对手戏。她奋不顾身的把自己代入那剧情,才发现完全没有得到预计中的满足。原来自己是个喜欢清洁感的女人,可是已经不是原装处女身,弥补这个受挫感的,是她对夏城南的信心,她知道,他是她的底线,他总是在那里的。跌宕起伏情节化的爱情经验,她要,无污染的牧歌式初恋,也得为她保留,完全没有顾及对方的心理挫伤,真自私啊,夏城南当然也是少年意气,毫不示弱,还手无力,干脆北上求学,类似的争夺自尊心至高点的斗争,差不多是二人交往的主旋律,在错位之中彼此追逐,又互相失去,这二人真是堪当对手,都是南方人曲径通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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