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心雨
国人一直保持这一种习惯:无论是谁出名;无论是出好名还是恶名;无论是文艺界还是体育界,只要他出名了,受人关注了,成为焦点了。他的爷爷奶奶、七大姑八大姨、儿时照片、所有作品、就连用过的尿布如果能找到网友和媒体都能晒出来。就算是过去上厕所用过的卫生纸,也能给你品评出一二。神奇的是,竟然有很多专家和网友都能通过这些还原“焦点人物”的成长之路。其实,出名只是代表这个人的现有状态。于过去无关,与未来无关。没必要“挖家底”式追查。
不出所料莫言获诺贝尔文学奖,他的早期作品、博文、贴文,都被一股脑晒了出来。只要你上网,不想看都难。更有媒体甚至把2007年到2010年莫言的博文放在头版的位置。好像在说“莫言早就在我网站发文,我网站是最牛逼的媒体。”其实,这种行为是弱智的表现。众所周知作家的成名是靠积累的,而人的成长是不断变化的。早期作品甚至儿时作品,根本不能代表现在的实力。晒出来除了娱乐,没有任何作用。
这让我们联想到了前阵子火得发紫的《中国好声音》歌唱比赛。徐海星只是去参加一场比赛,吉克隽逸也只是去参加一场比赛,梁博更是。比别人幸运的是,他们成为了焦点。然后祖宗十八代都被挖了出来,上辈子做过什么,当过什么也都能被展示出来。歌唱比赛,重要的是声音。研究人家的长相、身世、和曾经做过什么,甚至是收入,居然能影响比赛结果,真是匪夷所思。除了体现网友和别有用心者的恶意爆轰,真的无法看出与声音好坏的任何联系。难道浪子不能回头?
与之相类似的还有红极一时的“郭美美”事件,以及“表哥”。他们的行为应该由他们自己负责,研究人家的家世、研究人家的财产来源,都应该是相关司法部门的事情。就算是杀人犯,对于自己隐私也应该受到保护。何况他们不是杀人犯,只是行为触及到了人们所能承受的底线。一个人的错误,没必要让他们的家人受连累。犯了错误,应该给人改过的机会,而不是让他和家人无处藏身。曝光于荧屏之下的、被人所唾弃的应该是行为,而不是某个人。
之所以“焦点人物”,会遭遇“挖家底”式追查,说到底就是网友和一些别有用心者无聊所致。因为实在没什么可写,实在挖不出什么新闻。所以媒体也只能一直追查,直到写出“焦点人物”家的祖坟。之前一条新闻最多能保持一天的热度,现在的一条重磅新闻居然能保持一星期、一个月、甚至一年的热度。我们不得不感叹,媒体的新信息捕捉能力和新闻制造力正在退化。因此挖家底式追查,成为焦点人物出现之后的必然结果。如果要改变这一现状,除了靠道德之外还应该靠监管甚至是法律。毕竟自己的行为和言语,没必要连累家人的祖先。该安息的还是好好安息吧,该静默的也该保持静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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