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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校50米被刺校方“失明”意为何?

(2012-09-11 20:51:18)
标签:

少儿

宋体

事不关己

校园

学校

杂谈

分类: 心雨、杂文
文/心雨
 
    校门口被刺身亡,校方有责任吗?据媒体报道一16岁少年离校50米被刺身亡,校方拒绝回应。这让我们很自然的联想到北方冬天的自扫门前雪。表面上看自家门前是干净不少,但实际上则赤裸裸地表现了当事人的自私与鼠目寸光。作为教育者这等自私的教育观不能有也不该有。
 
    其实,校方的意思很简单。学生不是在校内遇刺身亡的,那么就和校方没有任何关系了。毕竟全校几千人,不可能每一个人离校都要询问离开校门要做什么,学校管不过来。在某种程度上讲校方的拒绝回应是一种自我保护。但是教育是个良心活儿,如果站在家长的角度上想“孩子离开学校就被刺死了。”您就算拆了学校也要问个清楚。将心比心,学校有理由也有义务在可触及的视线内保护好孩子,这也体现了教育的无私。但是教育光靠道德约束是不够的,因此明确校园管理的责任范围,把道德展示在文字和条例中更为关键。也是避免此类事件再次发生的条件之一。
 
    在商业化不断加速的现代,校园内除了办卡就是手机一卡通,再或是各种补习。都觉着学生的钱是最好赚的,但是在赚钱的同时是否都让学生得到该得的东西呢?比如安全、比如生活能力、比如该学的知识。如果学生离校都加收保险费给校园,明确校园外200平方米都属于校园管理范围,那么在离校50米被刺身亡校方就不会选择失明与失声了。仅仅离校50米被刺后校内竟然无一人看见,除非学校集体放假否则谁也不会相信这个事实。事不关己的背后暗藏着的是利益至上的原则,因此我们有必要对校园进行一次整顿。
 
    将心比心,谁都想高高兴兴上学快快乐乐回家。学校与家长都不想发生这样的事情,如果校方事不关己那么当地派出所就应该承担起这份责任,当然管理费也应该由校方出。毕竟,是学校选择了这里才会让当地多一份不安定的因素。因为,我们谁都知道学生是最容易冲动也是最容易受伤害的一群人。同时,这也很符合某些学校的收费原则。相信校方也是不会反对的。这样,学生的安全想必也就有人抢着管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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