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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强庭审:法庭剧,内心戏

(2010-03-28 23:33: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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杂谈

by王鸿谅

 

先说点题外话,当李大人出差前还不忘在MSN上强悍的扔下一个标题,我的确是被震到了。明明是没有钱的字,结果不写就像欠了几页稿子。所以我郁闷着擅自改了标题。

参与这个公共博客,对社会部的人来说其实并不容易。我们中的绝大多数并没有写采访手记的习惯,因为每一次采访,我们的焦虑、孤独、绝望和绝处逢生的喜悦,都通过短信、电话和MSN,在相互的八卦和倾诉中释放掉了。理由很简单,如果一直攒到写稿的那些晚上,估计我们都恨不得把手机砸烂,飞天遁地人间蒸发,让李大人再也找不到追杀目标。这种写稿前悲愤莫名的离奇情绪,同行朋友也曾经取笑过,他们说,“哦,原来三联就是写稿的时候一哭二闹三上吊连着来啊”。

我们唯一的文字表达,基本上就是稿子。其他的那些,我们好像只愿意与同事、朋友和家人共同分享。社会部的同事们都拥有令我钦佩的心理素质和品格,她们从不以过程中的磨难来标榜自己,而是把这些都转变为饶有趣味的发现,我们在这些话题中寻找到彼此的契合,也就有了相互慰藉的温暖,和踏上下一次未知旅程的勇气。

 

     回到文强案。我乐于表达的那些,早已同样释放。庭审禁止携带手机的确很对,不然我可能会发短信发到关机,当然这也只是臆想,法庭里信号是被屏蔽的。这是我第一次如此完整的旁听一场长达5天的刑事审判,可最初的兴奋迅速就过渡到了索然无味,带着满脑子的问号,打了无数个哈欠,虽然奋勇的记着笔记,还是一度昏睡过去。那么,到底是哪里出了问题?是我这样的观众还是庭审本身?

    法律的庄严,当然需要通过庭审的仪式感来呈现。在硬件上,法官、公诉人、辩护人席位三足鼎立的格局,还有法庭本身的肃穆,都在形式上得到了体现(我个人尤其喜欢法袍)。说实话,每当全体起立,迎接合议庭三位法官入庭的时候,我都会觉得法律的庄严和神圣就萦绕在法庭里。可等到冗长的程序重新开始,这一切想象和期待,都成了易碎品。5天下来,它们散落了一地,不知从何捡起。

    我理解,庭审必须要有规范的程序。可一上来就是公诉人宣读长达52页的起诉书,实在让人倒吸一口凉气。我只能钦佩公诉人的字正腔圆和断句节奏,可以把如此枯燥的文书,念得感情充沛。我不明白的是,既然庭审前控辩双方和法官都已经拿到了起诉书原文,那为什么这个环节上,不能够视起诉书的长短来做适当的归纳调整呢?因为接下来的法庭调查阶段,双方会对每一项每一笔的罪名详细举证、质证。公诉人花了近2个小时诵读的那些内容,在接下里的庭审里,其实会不断重复。如果这是想要帮助观众们加深记忆,那么它客观上成功的达到了催眠的效果。

    法庭调查和法庭辩论,理论上应该是最精彩的环节,也最能展现法官的庭审驾驭能力。举证、质证和围绕证据展开的关于定罪量刑辩论,这是所有观众最期待的智慧交锋,也是抽丝剥茧般展现案情的过程。可这场遵循案卷笔录中心主义的一审,却让这些时间变得味如嚼蜡。我也注意到,法庭调查阶段,举证基本都是公诉人的事,而证据都是书证和书面的言辞证据,如果不算同案可互为旁证的被告们,没有一个证人出庭。比起来,同期的李庄案二审就精彩太多了,6个证人出庭,甚至还包括涉黑案的主犯龚刚模。那些交叉盘问如此异彩纷呈又如此匪夷所思,如果庭审录像可以公开发行,那它真的足以成为政法院校最精彩的现实材料。

    这些惊喜文强案里全都没有。公诉人当庭宣读的绝大多数笔录,律师们庭前都无法查阅,如果他们在听完这些片段之后,向法庭提出查阅完整笔录的要求,基本上都会被拒绝,理由是时间有限。这些检方从未对辩方出示的材料,会在庭审后全部提交给法庭,律师们要想查阅,只能在庭审后向法庭提出要求。这实在是个悖论,如果都没有经过庭审质证,那这些笔录到底算什么?我猜想,整个庭审,唯一不敢偷偷打瞌睡的,也许只有那些真正尽责的律师了,因为错过了公诉人的举证宣读,他们根本无从辩起。我承认,瞌睡虫就是在这种冗长又看不出智慧的质证阶段把我包围。我如此努力的试图跟上庭审的节奏,理解并接受它,可结果总是事与愿违。

    5天的庭审,法庭辩论的时间只有最有1天。很遗憾,严格意义上,都算不上辩论,只是双方的结案陈词,在西方这个应该叫“CLOSING”。庭审结束的那个晚上,我如释重负却又满心失落,这5天以来,除了体力耗损,我究竟收获了什么?法官们在庭审之后可以把全部材料拿回去推敲斟酌形成内心确信,同行们早就在每日更新那些足够有传播力的细节,那我自己究竟收获了什么?

    庭审当然需要观众,这原本应当是一种有价值的良性互动,台上的控辩双方,因为观众的存在,更加迸发出智慧的能量,而台下的人,在这种思辨交锋中获益,学会理解法律的逻辑,从而更加理解一个法制社会中的公民权利。可现实的庭审却表现出来,它们并不需要观众,它们按照自己的刻板程序冷冰冰的运转着,不接地气。如果你也只是一个非科班出身的热情观众,如果你听完了整个庭审,但可能什么也没有听明白,请不要沮丧,因为这真的不完全是你的错。

 

 

最后,我想在这里澄清一个小小的问题,因为我是个慢性鼻炎患者,所以当鼻炎药水失效的时候,我大部分时间都要醒鼻子,很麻烦也很不优雅,但是,请相信,我只是鼻炎,我不是在抽泣。如果庭审某一天坐在我身边的那位朋友真的觉得我神色严峻,以至于对我频繁的醒鼻子产生了联想,并且替我做了夸张的表达,那请允许我再给你补充一点背景,重庆的5天,我不仅终日被鼻炎困扰,还因为“急性牙根尖周炎”导致肿了半边脸,所以实在没办法绽放笑容。我更疑惑的是,如果你有那么丰富而又琼瑶做派的情感要表达,为什么不能很简单的问我一声以便核实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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