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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谈房价收入比

(2012-07-31 20:37:54)
标签:

房产

中位数

平均房价

楼市

分类: 楼市杂谈

      房价收入比是个热门话题。不过对此,至今许多专业意见多少都有些问题。按照联合国相关定义,房价收入比= 一国(或一个地区)单套住房总价的中位数 / 家庭总收入的中位数。但事实上,统计一国房价的中位数的是极其困难的,一般都要用到估算,这就造成较大的数据偏差。 

    许多国内的研究者使用平均房价/平均家庭收入来计算房价收入比,这样的方法是有些问题的。中位数的设计,原本就是为了排除豪宅拉高均价引起的统计偏差。以上海上年为例,剔出占比2%的豪宅,平均房价可以打八折。因此,用平均房价/平均家庭收入来计算房价收入比,即违反原意,也可能不是好的估算。 

      更常见的一些计算错误在于,许多研究者常使用上海、北京等大城市的收入/房价比和美国等国家相比。这样的比较显然不是同级别的,也容易引起误导。中国房价收入比,一般而言,呈现东部高、中西部低,城市高、农村低,中心城市高、偏远城市低的特点。如果用全国的数据计算,中国的房价收入比必然大幅降低。同样,纽约市区的房价收入比也要显著高于美国全国水平。 

     中国的房价收入比确实偏高,但是这在穷国很常见。例如越南和俄罗斯。中国是GDP排名第二的大国,但是从人均收入来看,还是穷国。穷国的人买很多东西收入比都高,例如汽车,例如食品,例如汽油,例如衣服,也包括住房。 

       许多人用房价收入比来衡量一国房价泡沫程度,这并无不可。但在比较的时候需要注意。因为每个国家住房情况差异极大,住房收入比的统计方式也存在较大偏差,横向比较有时意义不大。美国最近的房价泡沫,在房价收入比只有67的时候就迅速爆了,而日本当年则在高位的坚持了多年——要知道,美国的平均住房面积远超日本


注:日前看谢的报道,关于收入房价比的误会不少,不吐不快。围脖转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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