戰爭31:民族認同(CHITA.2022.08.04)
(2022-08-04 02:45:33)戰爭31:民族認同(CHITA.2022.08.04)
1.東烏和台灣的差異
烏克蘭的西北烏族占80%,東南俄族占20%,頓巴斯俄族要求加入俄羅斯。台灣80%以上是漢族,也是兩岸同根的理據。通常的民族/語言/宗教區域的運動方式均是「同根相合」,很少出現「同根相分」的情況,後者反映出民族認同的明顯的失竊。而民族的認同是一種自覺的自尊,因而「同根相分」可以構成地緣政治裡的一種最為典型的羞辱,這在大部分的國家視同不可接受的。
台灣的不可接受的建立在:1a)意識形態的差異。1b)經濟發展水平的差異。後者看似簡單,大陸人均gdp到3萬美金以上可以初步平衡(現在是1.4萬美金),但是中國的經濟總量就可能遠遠地超過西方,這種經濟量的壓倒優勢必然把問題從b向a轉化。意識形態原本可能並不是一個問題,但是因為b的完成不可使西方接受,因而a就必須要成為迫切的問題。
台灣比頓巴斯更複雜,因為(可放棄的)頓巴斯並不對西方造成碾壓的政治結果。
2.意識形態的差異
原本不是問題的意識形態,現在卻成為問題,這就可能說明意識形態的內在本質並不是超驗的,而是由經驗性的東西混雜成團,意識形態只是某種經驗工具的理論,其目的並非超驗的道德世界,而只是現實的感官世界。意識形態就只是為了某種生活的幸福,這種幸福並不列支于道德,而是隸屬在倫理。
這裡插入價值判定的方向原則(本段可跳過閱讀):2a)因為超驗的價值並不以人間的事為算計,因而上帝的價值是一種生活。信仰是一種團結的力量,但信仰的本質因為團結而凝結為經驗的現實、可用在利益的分配之時,這種分配就在本質的結構上充分把自身表現為倫理。2b)道德原本是由內而外的分配,但倫理多為由外而內。這非常符合現代性的本質、實際上也非常符合野蠻世界的本質:倫理的東西就是以結構性的安排為依託、去完成令自己的這一份個體性和那一份集體性的可分配價值得到最優可能性的配置。2c)如果不拆除意識形態所勾連的道德的那種偽善的本質,不能夠還原經驗性的世界的真正樣子,我們的思辨就會永恆的沉淪在辭藻之海。價值判定的方向性原則,就是說我們對意識形態需要抱持一種特有的驚醒:說辭是可以重新還原到一種倫理的規定,而不是無私的道德。2d)倫理對外部必然有索取,而對內部是契約的公正;或者倫理的變化對內部的索取與對外部的公正。但是,只有道德才可能作為那種對外部和內部同樣公正的稀缺之物。(即:由內而外的慈善只是道德的非完態。)
3.民族認同的悖論
原本準備再討論國家資本與個體資本的問題,但刪除了這種缺乏新意的重複,況且不能使用支題的散漫去對待嚴峻的話題,至少應該回到民族認同的特征:3a)民族性以認同感為建立的紐帶、卻因為意識形態的工具化而成為某種羞辱。3b)這種羞辱的逆命題是民族認同,但卻遠遠地不再是單純的民族的認同,而是可以作為對生活的認同。因為生活的物質性與社會發展的階段在客觀裡面是同樣的,因而意識形態的道德幻相的本質性生成就可以建立在利益分配與社會平均福利水平的物質評價標準之上。在這裡道德是一種物質(假體),因而我們只能給予這樣的話語權一份倫理的階梯,而必須把真正的道德(正義)給懸置在世俗權力永遠不能觸到的保留之地。
隨著遷徙權的普遍簽署,民族認同事實上構成一種近現代的偽裝為道德的宗教性的主打領域:社會的多樣性面對來自物質性發言權的取消,這種物質性的權力使用幸福的方式但卻不是雙向開放的,也就是說有人正在發明這樣一種強力的文明:唯有物質的主宰可以合乎法律的擁有一種多民族的政體,而其它的人力/貨幣/礦產資源的供給者的民族的多樣性就不再受到法律的保護,理由竟是:合法的部分已集中到了西方的應許的土地。
4.不存在上述的應許的土地
應許是一種超驗的結構、但卻針對現實的生活,西方對民族性的理解建立在悖論的前提,因為:但凡可以是前提的東西都是物質的、符號的、權力的。如果應許的概念是那樣:你們的民族是我們的,而我們的民族不是你們的。
我想世上不存在上述的應許之地,而只存在這樣的土壤:你們的民族是你們的,就像我們的民族是我們的。如有人不滿可以等待下一次的永恆輪迴,如有不滿等待下一次的無根的終點、或有一份中性的、鋼鐵的未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