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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告撤诉或者法院裁定按撤诉处理,原告能否再次起诉?

(2022-06-16 15:25:22)
标签:

法律知识

分类: 法律荟萃

最近有朋友问到,原告因借款合同纠纷向法院起诉,法院受理后尚未作出裁判前,原告撤诉,以后还能再起诉吗?

我给她的回复是,可以再起诉。法律依据为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214条:原告撤诉或者人民法院按撤诉处理后,原告以同一诉讼请求再次起诉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

在民事诉讼领域,撤诉是当事人对其诉讼权利行使处分权的表现。有申请撤诉和按撤诉处理两类。申请撤诉主要指原告以书面或者口头形式向法院提出撤回起诉的申请。按撤诉处理,指原告虽然没有提出撤诉申请,但通过一定行为表明其不愿意继续进行民事诉讼活动,法院依法裁定按撤诉处理,作为结案的方式。

法院按撤诉处理的通常情况如下:

1.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

2.原告未按期预交案件受理费,经法院通知后仍不预交或者申请减、缓、免未获批准而仍不预交的;

3.简易程序审理的案件转为普通程序,原告无正当理由未按期足额补交案件受理费的,按撤诉处理,已经收取的诉讼费用退还一半;

 最后提醒注意的是,原审原告在第二审程序中撤回起诉后重复起诉的,法院不予受理。对于原告撤诉或者按撤诉处理的离婚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原告在六个月内又起诉的,法院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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