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汕特别合作区:最最重要的是产业和人口!至于买房,你真的想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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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汕特别合作区:最最重要的是产业和人口!至于买房,你真的想多了!
胡文
财联社一篇语焉不详的报道,让深汕特别合作区在股市和朋友圈抢了一个头条。
财联社9月8日独家获悉,全国第一个特别合作区,深汕特别合作区体制机制调整方案正式通过,合作区调整为深圳全面主导,正式改为深圳市委市政府派出机构。深汕特别合作区位于广东省东南部,总面积468.3平方公里,特合区的合作期限为30年,从2011年至2040年止,享有地级市一级管理权限。
说实话,看到这个所谓独家消息,真的为堂堂财联社汗颜。一、所谓深汕特别合作区,是全国第一个特别合作区,其实没有太大意义,因为在深汕特别合作区诞生6年之后,全国也没有第二个特别合作区。二、“深汕特别合作区体制机制调整方案正式通过”是在什么时候经由谁通过?不知道。我们只能通过另一篇报道广东省省长马兴瑞9月7日主持召开省政府常务会议的消息中,在最后“会议还研究了深汕特别合作区体制机制调整等工作”这句话来间接证实。三、消息称合作区调整为深圳全面主导,而之前深圳方面主管经济发展,汕尾方面主管社会管理,包括征地拆迁等。那么,深圳全面主导之后,也包括社会管理吗?不知道。四、严格说来,合作区不可能是深圳市委市政府派出机构,只有合作区的党工委以及管委会才是深圳市委市政府派出机构。这样一篇漏洞百出的消息在网上广泛传播,真真是一大奇观。
其实,综合目前所有消息,能够证实的就是广东省政府常务会议研究了深汕特别合作区体制机制调整这一结果。至于如何调整,还需要等待进一步的消息。
假设财联社所说的深汕特别合作区“深圳全面主导”最终证实,那么深汕合作区就能立竿见影像股市那样上演一部神话行情?乃至于引发一轮房地产飙升?事实远远不是想象的那么乐观。
对深汕特别合作区,“文过是非”一直十分关注。国家“十三五”规划《纲要》明确提出,要创新区域合作机制,通过发展“飞地经济”、共建园区等合作平台,建立互利共赢、共同发展的互助机制。今年6月,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土资源部、环境保护部等8部门联合印发《关于支持“飞地经济”发展的指导意见》,明确要创新“飞地经济”合作机制,发挥不同地区比较优势,优化资源配置,强化资源集约节约利用,提升市场化运作水平,完善发展成果分享机制,加快统一市场建设,促进要素自由有序流动,为推进区域协同发展做出新贡献。
该《意见》强调,发展“飞地经济”,要坚持政府引导、市场运作,政府加强统筹协调,提高公共服务质量,遵循市场规律,着力提升合作园区开发建设、经营管理的市场化和专业化水平;要坚持优势互补、合作共赢,充分发挥各地区比较优势,建立合理的成本分担和利益共享机制,促进合作各方良性互动、互利共赢;要坚持平等协商、权责一致,强化合作发展理念,着力扩大发展成果,实现权利与责任对等;要坚持改革创新、先行探索,创新“飞地经济”合作机制,有条件地创新政策供给,力争在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取得突破。
国家发展改革委等8部门至所以出台支持“飞地经济”发展的指导意见,就是因为飞地经济在发展中还有很多不确定性,没有可复制可推广的现成经验。这份意见的指向十分明确,就是要解决产业发展的问题,为达到这一目标,也必须创新“飞地经济”合作机制。这是一个基本事实。
深汕特别合作区目前就面临这样的局面,就是要加快产业发展,大力补齐人才和人口的短板。目前看来,政府引导十分有力,但在市场运作尤其是企业主动作为方面,还存在一定难度。这主要表现在合作区距离深圳较远,合作区在招商引资时不可避免地会遇到其它地方的有力竞争,企业在产业配套进行配置资源时需要作全面考量。因此,怎样找到推动深汕合作区发展的产业突破口,是深汕合作区最终能否成功的关键。
没有产业,就没有人口;没有人口,就没有城市。深汕合作区的第一要务就是产业发展。否则,没有产业和人口支撑的房地产,只是一个巨大的泡沫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