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士余最严厉警告似曾相识,会又是一个“染病卵”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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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士余最严厉警告似曾相识,会是又一个“染病卵”吗?
胡文
刘士余最严厉的警告刷屏了。
新浪财经报道,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第二届第一次会员代表大会今日举行,证监会主席刘士余发表演讲指出,用来路不正的钱,从门口的野蛮人变成了行业的强盗,这是不可以的。挑战了国家法律法规的底线,也挑战了做人的底线,当你挑战刑法的时候,等待你的就是开启的牢狱大门。
以下为部分演讲内容,根据现场录音,未经当事人确认:
刘士余:我还是希望或者说要求不当奢淫无度的土豪,不做兴风作浪的妖精,不做谋财害命的害人精。最近一段时间,资本市场发生了一系列不太正常的现象,举牌、杠杆收购,是对治理结构不合理的公司的一种挑战,这现象都有。但是你用来路不正的钱,从门口的野蛮人变成了行业的强盗,这是不可以的。你在挑战国家法律法规的底线,你也挑战了你做人的底线,这是人性不道德的体现,根本不是金融创新。有的人集土豪、妖精及害人精于一身,拿着持牌的金融牌照,进入金融市场,用大众的资金从事所谓的杠杆收购,杠杆是物理上的概念,用杠杆的强度、杠杆的长度、杠杆的支点,杠杆收购用的钱,出资人必须有风险消化能力,现在在金融市场,直接发展一些产品,实际上最终风险承受的不是发产品的机构,而是我们广大投资者。杠杆质量在哪里,做人的底线在哪里?这是从陌生人变成了野蛮人,野蛮人变成了强盗。挑战现行的金融监管的民商法是有力应对制度的创新和推进,有利于监管部门加强监管,当你挑战刑法的时候,等待你的就是开启的牢狱大门。
应当说,在一个证券、基金业最高层的会议上,发表这番讲话,显然不是无的放矢。看到刘士余这番即便未经本人的表态,依然感到十分震动。这里面有几个定性,是以前没有过的。
一、和陌生人一样,野蛮人严格意义来说只是一个中性词,但强盗、妖精、害人精的定义则完全变了性质,的确是史上最严厉警告。
二、刘士余对非金融创新作了定义,即用来路不明的钱进行杠杆收购,根本不是金融创新,而是转嫁风险。
三、刘士余表态“当你挑战刑法的时候,等待你的就是开启的牢狱大门”上升到刑法层面是前所未有的,这可以理解为:或是最最严厉警告,或是披露案情。如果是后者,则意味着新闻还在后面。
四、请注意刘士余所强调的风险问题。在当前国际政经环境之下,“防范金融风险”不仅是房地产领域的当务之急,当然也是证券行业的首要任务。在这种背景下,理解其表态才更为全面。
但另一方面,刘士余的表态又似曾相似,因为早在4个多月之前,另一位主席——中国保监会主席项俊波就做过相关表态。
7月21日,项俊波在“十三五”保险业发展与监管专题培训班上表示,保险业为过剩产能行业的并购重组提供资金支持,决不能让保险公司成为大股东的融资平台和“提款机”。
他说,我们要大力倡导“保险姓保”的发展理念,进一步发挥保险在风险管理方面的核心优势。一是严把股东资格审查标准。要让那些真正想做保险的人来做保险,决不能让公司成为大股东的融资平台和“提款机”,特别是要在产融结合中筑牢风险隔离墙。二是提升风险保障型业务发展能力。引导全行业围绕经济和社会的重大变化,围绕城乡居民的消费习惯和消费热点升级,围绕国家宏观经济政策和产业政策调整,找准保险业提供风险管理和保障的切入点,加大产品服务创新,全面提升保险业的自身素质和服务水平。三是促进保险业务结构调整。按照突出主业的原则,以消费者需求为导向,加快风险保障型和长期储蓄型业务发展。四是规范保险投资运营行为。保险机构要始终坚持依法合规的原则,坚持保险资金服务保险主业。
在风险和问题方面,项俊波说,这几年,少数公司进入保险业后,在经营中漠视行业规矩、无视金融规律、规避保险监管,将保险作为低成本的融资工具,以高风险方式做大业务规模,实现资产迅速膨胀,完全偏离保险保障的主业,蜕变成人皆侧目的“暴发户”、“野蛮人”。这些保险公司激进的经营策略和投资行为,引起了社会的广泛关注,经过媒体、网络的放大效应后有些问题甚至成为社会的焦点问题。对于这些热点事件,尤其是负面新闻炒作的问题,如果不积极主动加以应对,就会产生大范围的不良影响,甚至造成严重风险。
但十分可惜的是,在项俊波发出这些警告之后,资本市场涉及险资上的举牌和收购依然是愈演愈裂,尤其是格力以及南玻事件引起极大关注。那么,刘士余会不会只是变成项俊波的重复呢?这还需要继续观察。
事实上,无论是保险市场的规范还是资本市场的治理,首要是立规矩,其次要重监管。没有切实的监管案例,话说到天上也只是一句话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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