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载中…
个人资料
  • 博客等级:
  • 博客积分:
  • 博客访问:
  • 关注人气:
  • 获赠金笔:0支
  • 赠出金笔:0支
  • 荣誉徽章:
正文 字体大小:

深圳武汉楼市调控再度加码用意何在?或在一二线城市各树一个参照

(2016-11-15 23:38:44)
标签:

深圳武汉楼市调控再度

用意何在?

或在一二线城市

各树一个参照



深圳武汉楼市调控再度加码用意何在?或在一二线城市各树一个参照

 

胡文

 

在下跌已成必然的情况下,两地楼市再度加码调控。

 

15日,深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发布《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贷款首付款比例有关事项的通知》,提高公积金贷款首付比例。

 

通知提出,深圳市公积金贷款首付款比例执行为: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家庭名下在深圳无房,使用公积金贷款购买首套住房的,公积金贷款首付款比例最低为30%;职工家庭名下在深圳拥有1套住房,使用公积金贷款再次购房的,公积金贷款首付款比例不低于70%

 

同时,据深圳市住房建设局公积金中心相关负责人介绍,职工家庭购买首套住房申请公积金贷款的,贷款利率仍为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基准利率;职工家庭名下在深圳已经拥有1套住房,再次购买住房时申请公积金贷款的,贷款利率为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基准利率的11倍。购买第三套住房的不予申请公积金贷款。此前,深圳执行的住房公积金贷款首付政策为首套房首付比例最低20%

 

武汉本地人禁买第三套,外地人需两年社保纳税,且对于补缴的不予认定。从1115日起,武汉市主城区正式实行升级版楼市调控政策,提出强化住房限购限贷措施、切实加大住宅用地及住房供应、严防土地市场价格过快上涨等六大措施。

 

根据通知要求,在武汉市主城区内,本地人购买首套住房(含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房,下同),申请商业贷款的,最低首付为30%。购买第二套普通商品住房,最低首付比例为50%;购买第二套非普通商品住房,最低首付比例为70%。在本市拥有两套及以上住宅,暂停向其出售住房。

 

对于外地人,在武汉市主城区购买首套住房,应当提供自购房之日前两年(含两年)连续在本市缴纳社会保险或个人所得税证明,对补缴的社会保险及个人所得税不予认定,商业贷款最低首付比例30%。对在本市已拥有一套住房的,暂停向其出售住房。

 

在两地政策中,深圳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的调整,主要在于与商业贷款实行衔接,避免出现过大的政策落差,导致贷款向公积金贷款集中,应当说在情理之中。但由此也说明了,主管部门对楼市调控的态度,即不能留下任何一个政策漏洞,可以说已经到了严防死守的地步。深圳在某种意义上,代表了一线城市以及强二线城市的政策取向。这些城市都有可能向深圳靠拢。

 

但武汉自今年103日重启楼市限贷限购政策后,又一次出台更加严厉的楼市政策则有些出人意料。武汉,很有可能成为二线城市楼市调控的代表。

 

武汉一是将购买首套住房首付由25%提高到了30%;其次是将二套房购买非普通住宅的首付,由50%提高到了70%;三是武汉本地人禁买第三套住房,而此前仅是不对拥有两套及以上住房的家庭提供贷款;四是外地人只能购买一套房,而此前外地人可以购买两套房。

 

在时间仅仅相隔一个多月的情况下,武汉实施新的楼市调控,几乎可以证明一个事实:在武汉官方看来,103的调控政策可能是失败的,至少没有达到预期的效果,所以才分别对本地人和外地人购房实施加码。

 

在武汉实施楼市新政后,本地人特别是外地人的投资机会基本丧失,而作为湖北省会,外地人对于武汉楼市的支撑是不言而喻的。武汉楼市调控加码,使得作为省会城市的其它城市也有了新的参照,像合肥、南京、杭州、郑州、福州等城市会不会加码都值得进一步观察。在国际经济环境不确定因素增加的情况下,深圳、武汉的举动更像一次主动、提前的预防式措施。

 

1114,新华社播发了电讯稿《广东佛山:一座制造业城市的坚守》。文章披露,面对热点城市房地产市场“涨”声一片,开发投资不断走热的大行情,广东佛山显得有些“例外”。今年以来,工业投资高于房地产投资,特别是工业技改投资大幅增长,远高于同期房地产开发投资的增速。统计数据显示,前三季度佛山地区生产总值逾6137亿元,同比增长8.22%,实现稳中有升。

 

“文过是非”认为,新华社播发佛山一稿的导向意义十分明显。即在经济存在脱实向虚的大背景下,佛山恰恰为实体经济和制造业作了最大的证明,而类似的城市很可能成为今后一段时间城市发展的样本。


欢迎关注微信公众号:文过是非(特别声明:“文过是非”均系原创作品,转载时需注明作者“胡文”及出处,并附带二维码图标。否则,视作侵权。)


黑暗里的一丝光亮:A股保卫战进入“国家动员模式” 

 

0

阅读 收藏 喜欢 打印举报/Report
  

新浪BLOG意见反馈留言板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