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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业有了回应:基金公司自查痼疾 严禁基金经理先买股后调研(http://fund.secutimes.com/content/2010-03/22/content_448992.htm)
昨晚,与朋友到茶馆小座。茶馆生意好,没有单独的包间,服务员用张屏风把一个大房间一分为二。这一隔吧,让我有了意外的收获。
我与朋友落座不久,隔壁就来了一帮人,从他们的交谈中判断,这些人应该是基金经理和券商、保险公司的投资经理。可能这几位老兄刚喝过酒,仍在兴奋状态,说话声音颇高,全然不顾“隔墙有耳”,我与朋友听得一清二楚。
这帮老兄谈论的中心话题是内幕交易。关于这一话题,他们好象没有什么忌讳,说到了好多敏感内容,当然囧人。在此,不妨将断断续续听到的内容归纳于几点:
一、机构获取内幕信息轻而易举。这帮老兄谈话中提到了7、8家上市公司,内容涉及年报高送派、重组、大订单等方面,在上市公司正式发布公告之前,他们已获知具体内容。可见,获取内幕信息在基金、券商等机构是轻而易举、极为平常的事。
二、制度不严,内幕信息常转化成内幕交易。有个老兄说,他们所在的基金公司严格执行股票池制度,未进入股票池的股票不能买的,他在得到内幕信息后,只能让研究员去调研,有了研究报告,他再向投委会推荐使之进入股票池。此言被其他人马上说成“太死板”,“如果不是应对监管,我们不用研究报告就可买股票,我得到信息后,让研究员临时拚凑个报告就买入。”还有个人说,“有时信息时效性太强,我就先买入,让研究员事后补报告。”
三、从内幕信息到内幕交易利益关系复杂。他们聊天中说到了这样几点:第一、上市公司为了做大市值,主动与机构配合并制造利好;第二、上市公司主动提供利好,然后,通过购买基金等从自己的内幕信息中获益;第三、上市公司高管之所以愿意将内幕信息提供给机构,原因是,可以通过与机构交换内幕信息获利,或用别人的账户直接购买自己公司的股票获利;第四、私募有时较机构更早更深地掌握内幕信息,原因是,私募可以通过直接利益分成等手段收买上市公司高管,而机构做不到这一点;第五、内幕信息主要是通过私下交流等方式传递的,上交所等关于机构调研必须报备等规定起的作用不是很大。
四、机构也会被上市公司“耍”。老兄们聊天中痛斥几家上市公司不地道。其中,说到一家江苏上市公司的大股东为了减持有个好价钱,故意向他们散布有重大资产注入,在他们大量买入后连续减持,而把资产注入另一家上市公司。
五、他们谈到去年来,证监会加大查处内幕交易和老鼠仓,但对自己搞内幕交易并无半点害怕和担忧。我回到家后在网上搜索了一番,发现几乎没有机构搞内幕交易被查处的案例,原因大概就在这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