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1日,网友“我不是飞贼”在华商论坛发帖称,安康市镇坪县曾家镇一怀孕7个月的母亲被政府非法拒禁,在没有通知家人的情况下,肚中胎儿被强制引产,野蛮残害7个半月胎儿。此事在当地引起不小的争议。对此,镇坪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局在其官网回复,称该孕妇属于政策外怀孕。通过该镇干部反复做思想疏导工作,孕妇同意落实终止妊娠术,并与于6月2日15时40分接受终止妊娠术。而被强制引产的妇女日前发微博证实引产非自愿,是被强制执行。陕西省人口计生委于13日就此事召开紧急会议,决定派工作组赴安康了解事件经过,待调查之后将依法依归严肃处理。(据人民网、华商网)

被强制引产的妇女发微博证实引产非自愿,是被强制执行

孕妇术后躺在医院中

陕西省政府网站发布消息,将派工作组赴安康调查处理
上世纪八十年代开始,我国全面实施计划生育的基本国策,旨在控制人口数量,提高人口素质。近年来,随着我国老龄化程度的逐渐加剧,一些人口专家开始意识到计划生育的局限性和负面影响。在最近几年,更是在每一年的两会上,都可以看见一些关于松绑计划生育政策的提案。同时,一些省市也在着手制定适合当地的人口政策。尽管计划生育这项基本国策依然没有改变,但从这些年来计划生育的执行情况来看,实际上在很多地区已经开始淡化了。
陕西安康这次出现的强制怀胎7月孕妇引产事件令人震惊,也极为罕见,这样的案例,即使在我国实施计划生育政策30多年里也不多见。尤其是这样的极端暴力、非人道的执法行为发生在当今社会,就更加应该值得反思。一方面,是计划生育政策在执行过程中,应该有一套严格的规范流程,对执法者的行为也应该有严格的约束,毕竟这不但是涉及人性的问题,更是涉及人命的问题;另一方面,在人口老龄化程度日益加剧的今天,计划生育是否有必要继续实施也应该重新审视。而对于目前不同地区有不同的对待超生的标准的问题,相关部门也应该引起重视。
20年前,我刚上小学,是刚刚记事的年纪,记忆中略微保存下了一些关于计划生育的碎片。
20年前,计划生育的实施十分严厉。基层官员的工作很大一部分是和计划生育相关的。上级政府为了落实计划生育政策,对基层官员的考核也极为重视计划生育工作的成绩。县里对乡一级关于的考核,在计划生育成绩上实行末位淘汰,即每个考核周期中计划生育做得最差的官员无条件被淘汰。而乡一级官员对村一级官员的考核,更是引入黄牌警告、红牌撤职的制度。一个乡10个村,每年有两个计划生育做得最差的村的干部会被红牌撤职,另外还有三个村会被黄牌警告,而连续两年得到黄牌的村,村干部也是无条件就地免职的。正是一位这种村和村之间有比较,乡和乡之间有对比的政策,官员们对计划生育工作也是格外卖力,格外用心。
在如此严格的考评制度之下,官员们自然会竭力狠抓计划生育工作。但即使在如此严厉的大环境中,官员对违反计划生育的孕妇采取的措施也远没有如今陕西安康事件中这般的极端和暴力,缺乏人性。
从医学的角度讲,孕妇大月份引产是十分危险的。这个时候的胎盘已经形成,胎儿还会比较大,骨骼也因此而变硬,娩出的时候就需要充分的对子宫颈进行扩张。因为增大的子宫,子宫壁就会充血变软,进行手术的时候会比较容易让子宫壁受到损伤。由此可能引发诸如产道损伤、感染、大出血、子宫破裂、羊水栓塞等一系列的并发症,严重的更可能影响妇女的生育,甚至威胁产妇的生命。
因此,在实际的临床中,医院大都不会做大月份引产这样的手术,除非因为特殊原因不得不选择终止壬辰的。而在相关的几乎生育政策中,更是明确规定严禁大月份引产。但是,在这次陕西安康的强制引产事件中,不但计生部门执法犯法,视产妇生命、胎儿生命于不顾,强制安排产妇引产,而且实施手术的医生也毫无职业操守可言,从某种程度上说医生沦为政府官员的走狗和仆人一点也不过分。
20年前,计划生育对官员政绩的重要性和现在比起来要重要得多,但难以见到强制妇女引产事件的发生,而在计划生育逐渐被淡化的今天,却出现官员强制大月份孕妇引产的极端丑闻,让人不得不反问当事官员的人性何在?不要说如今的计划生育成绩对官员的政绩考核早已不那么重要,即使是和自己的仕途前程息息相关,但是面对即将出生的小生命,难道当事官员就没有一点恻隐之心,高抬贵手,让这个小生命来到世间?更何况,这事原本不那么重要!
好在陕西省相关官员发表申明,证实对大月份产妇强制引产是违规行为。只是希望在省调查组的调查过程中,不要姑息养奸,坚决的还受害者一个公道。更希望这样的案例不要再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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