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载中…
个人资料
  • 博客等级:
  • 博客积分:
  • 博客访问:
  • 关注人气:
  • 获赠金笔:0支
  • 赠出金笔:0支
  • 荣誉徽章:
正文 字体大小:

“扬州奖励个人买房”实质上是对中低收入群体的歧视

(2012-05-08 17:26:03)
标签:

扬州

购房

奖励

楼市调控

地方财政

土地财政

庆辉

杂谈

分类: 时评
    昨日,扬州市财政局、市房管局联合出台通知,对个人购买成品住房进行奖励。此通知将从今年7月1日起执行,执行期暂定一年。凡是申请奖励的成品住房,必须为个人在本通知执行期间从房地产开发企业新购买的、且在商品房销售许可证中载明为成品住房的商品住房。扬州出台的奖励办法,详细规定了房屋面积从90到144平方米范围内,根据房屋面积大小不同,可以分别享受购房合同价款从 4‰ - 6‰ 的奖励。

    继武汉等多个二三线城市上调公积金贷款额度之后,地方政府近期救市动作频繁。5月7日,扬州出台的对个人购买成品住房进行的奖励政策,也被解读为地方政府救市。尽管按照该比例,购房者从中获利并算不上丰厚,买套房款100万的商品房,也仅仅只能从政府领到最多6000元的奖励金。但该政策既名不正,也言不顺,不但与国家的房地产调控政策背道而驰,而且可以理解成是对中低收入者的漠视和不公。

    首先,该奖励政策的对象仅为从房地产开发商处新购买的商品房,也即买入二手房的业主并不在该奖励范围。由此可见政府通过奖励购房者来救市的急切之心。地方政府收入过度依赖土地财政的本质,决定了在严厉的楼市调控之下,除了开发商着急资金回流,地方政府更着急如何在土地财政不乐观的情况下保证GDP增长。受楼市调控政策影响,开发商和地方政府的关系可以说是唇齿相依,地方政府当然会通过行政的力量救市,在保证房产商资金回笼的同时,也保证地方政府GDP稳步增长。

    不得不说的是,现在很多买不起新建商品房的人也在关注和考虑购买二手房。而扬州奖励新政将二手房买卖排除在外,实质上是对买不起新建商品房的中低收入群体的不公。

    其二,奖励的对象是成品住房,也就是我们说的精装修商品房。而真正买得起,也愿意购买精装修房的购房者多数是由能力买房的人,由此可以理解成该奖励办法实质上是给有钱人的福利。收入有限的中低收入群体很难享受到该“福利”。政府的重要作用是调节功能,除了调节各种社会矛盾之外,更重要的是调节不同群体的收入水平。政府除了使用税收的法宝之外,更重要的是在一些政策的制定上向中低收入群体倾斜,以保证社会贫富差距不至于太大。而扬州在该奖励政策的制定上却没有照顾中低收入群体的需求,而是将中低收入群体享受奖励的门槛提高,从保证社会公平,以及政府的收入调节的角度讲,是完全和政府功能背道而驰的。

    其三,奖励购房面积从90到144平米,尽管房屋面积越大,奖励幅度越低,表面上看符合国家的关于鼓励中小户型商品房建设和买卖的规定,但实质上该规定并没有对购买90平米以下的商品房业主予以奖励,此举可以看成是和国家相关政策的违背,同时也是对中低收入群体的不公的表现。对于刚刚毕业的大学生、新婚不久的年轻夫妻和收入有限的中低收入群体来说,买一套小户型的商品房作为过渡也好,作为永久性住房也罢,都不能享受到政府的奖励。而在房价高企的时代,能买得起90平米以上大中户型的业主,其经济收入相对于以上群体会高很多。由此可见,政府在制定奖励政策的时候,是在有意无意的想高收入群体倾斜,而将中低收入群体排除在外。

    尽管从奖励幅度的角度上来看, 4‰ - 6‰的奖励幅度相对于购房者的降价预期来说相差甚远,很多购房者也不可能因为政府的如此之小的奖励金而改变购房愿望。但从某方面来说,该政策的更大意义在于向社会释放的楼市调控松动的信号,这和中央一贯坚持的楼市调控政策相违背。而奖励政策有意无意的将中低收入群体排斥在外,与中央一再强调的保障中低收入群体基本住房需求的承诺也不相符。可以预期,和很多地方政府在楼市调控政策之下做的违背中央政策的小动作一样,扬州该奖励政策的存在也不会长久,但从中暴露出的地方政府对中低收入群体的漠不关心让人很受伤。■

0

阅读 收藏 喜欢 打印举报/Report
  

新浪BLOG意见反馈留言板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