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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广电总局应先治理不良广告

(2011-11-25 19:30:48)
标签:

生活

评论

广电总局

广告禁止

禁播广告

限娱令

假冒伪劣产品

杂谈

分类: 随笔

    前段时间炒得沸沸扬扬的限娱令事件还没用过去。广电总局又有了新动作:将禁止卫视在电视剧中间插播广告。

    对看电视的人来说,当然是希望广告越少越好。而电视台的正常运作需要资金,资金的来源大头自然是广告了。一方面是观众希望广告越少越好,另一方面是电视台需要通过广告收入维持电视台的正常运营。这是在现实生活中的一种矛盾。而广电总局希望通过以行政命令的方式缓解或根除这种矛盾。

    广电总局能不能以行政命令的方式根除这样的矛盾,广大网友不持乐观态度。毕竟电视台要正常运营,在先阶段想以其他的创收形式取代广告收入,基本上不可能。即使广电总局严厉的要求卫视必须取消广告,但卫视为了创收以维持电视台的正常运作,必然开辟另外的途径创收。或许碍于行政命令不在电视剧种插播画面广告,但在电视剧播出过程中,如屏幕底下的字幕广告,屏幕四个角的flash广告等必然会增加。广电总局是希望在播出电视剧的过程中观众能感受都舒畅的感觉。但随着这样的字幕广告、flash广告的增加,实质上会降低观众的舒适感。

    我认为广电总局现在应该做的,不是要一步到位的做到没有广告,而首先应该做到治理不良广告。在多年以前广电总局就规定电视台不得播假冒产品的广告。但经常看电视的人都会感觉卖假药、卖假冒保健产品、甚至卖假手机、假黄金的广告到处都是。广电总局连这样的低级趣味的广告都不能禁止,就想一口吃出个胖子,想从根本上禁止卫视的广告播放,纯属痴人说梦。

    作为电视观众,大家自然希望广告越少越好。但同时我们也希望广电总局做事能一步一个脚印的将工作做踏实。在无良广告泛滥,假冒伪劣产品广告遍地都是的当下,广电总局更应该做的是治理不良广告。而不是禁止卫视在电视剧中插播广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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