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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不是万精油

(2011-10-22 09:49:41)
标签:

小悦悦

车祸

见死不救

道德

社会

法律

杂谈

分类: 时评

小悦悦最终还是走了。首先要谴责的还是肇事司机,相信法律会还小悦悦一个公道。其次,对救助小悦悦的阿婆,我觉得政府应该嘉奖,而且要重奖。因为在18个路人冷漠的行为面前,阿婆的救助更显得弥足珍贵。而且政府也应该通过对助人者的褒奖来引导公众以“助人为乐”为荣。

 

小悦悦的离开不尽引发了公众舆论对18位路人冷漠行为的讨论,而且连政府和法律界也在讨论是不是应该理发惩治见死不救者。

 

我国的法律,包括西方国家的法律,大都是规定公众不做什么,很少有规定公众必须做什么的。比如法律规定了公众杀人犯法,但却不是规定的不杀人合法。而规定公众必须救死扶伤只能是乌托邦的幻想。连法律已经十分完善的西方国家都不能解决见死不救的难题,何况是法律体系还不甚完善的我国呢?

 

试图通过法律条款解决所有的社会问题的观点都是不切实际的。这个社会出现的问题,其实法律只能解决一小部分,大多数的问题还得靠公众的自觉和社会道德的提高来弥补法律的不足。法律绝不是解决社会问题的万精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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