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北京市公安局海淀分局就李双江之子李天一涉嫌强奸女子一事进行了通报。警方透露,2013年2月19日,海淀分局接到一女事主报警称,2月17日晚,其在海淀区一酒吧内与李某等人喝酒后,被带至一宾馆内轮奸。接警后,分局立即开展工作,于2月20日,将涉案人员李某等五人抓获,现该五人因涉嫌强奸罪被刑事拘留。(13年2月22日中新网)
新闻链接:http://ent.sina.com.cn/s/m/2013-02-22/18123862183.shtml
此事一出,网上立马掀起热议。因为,2011年,15岁的“李天一”曾因打人被劳动教养一年,去年9月刚刚被解除劳教,仅仅半年后再次被爆出涉及刑事犯罪,而且情节较之上次更为恶劣,而这次也将李双江和梦鸽公众和形象彻底摧毁,这倒霉孩子真的很“坑爹”。
李天一,此次闯下如此大祸,李双江夫妇此刻的心情会怎样可想而知。在上一次李天一驾车殴打别人之后,人们就已看出李双江护犊之情,因为及时向受害者诚恳道歉,也赢得了对方的谅解。但是这一次,好像没那么容易了事。而他们自己也因此会慢慢淡出人们视线。
事件发生后,人们立刻想起了李天一打人事件后,李双江作为监护人,去向挨打的夫妇道歉时一度哽咽的人场景,“孩子犯下了这么大的错,做父母的肯定有责任,我没有教育好孩子。”还说“孩子刚刚才满15岁,不懂事”,当时许多人就是冲着李双江夫妇的面子打足了情感牌,也希望李天一今后能够“懂事”,现在看来李天一还是没懂事,买下这份情感账,所犯下的错误也更为严重。
笔者注意到,现在很多人在谴责李双江的家庭教育的失败,不错,知名公众人物的子女连续铸成大错,确实令人遗憾。李双江确实需要反思作为一个父亲的责任,据媒体报道,涉嫌强奸的还有李某被收容教养时认识的“狱友”。从情理来说收容教养是让未成年孩子改过自新重新人的过程,但是谁要信这个就上当了,别看他们穿着整齐划一的号服,一副很听话的样子,其实这里才是彻彻底底的大染缸,他们有交流,互相取长补短,并结为朋友,因此劳动教养常常给人的感觉是,不是改过自新,而是变本加厉。因此要反思不仅仅是李双江夫妇,社会也该反思未成年人的教育问题。
笔者还记得,李天一上次被政府收容教养一年后,立刻就有人站出来说:处理有点“过于严厉了”,感觉警方是迫于舆论压力,才速战速决和严判的。并提出司法机司法不能总失位、执法不能随意,要保障公正性,程序正义,依法办案,要跟什么二代三代身份背景分开;警方严判,虽迎合了舆论,但有失法律的严肃和公正性。有些人更是煞有介事的说:李双江儿子一年收容教养确实是有点儿过了,在警惕特权人士运用特权的同时,我们也要警惕对标志性事件的过度处置。对此笔者不难理解其用意,他们不是为李天一的不法行为站脚助威,而是出自对李双江夫妇偏爱,也是被李双江爱子之情所感动。
这一次同样如此,他们的言语虽然没有上回那么直接了当,但基本也表现无疑,他们一方面呼吁民众不要感情用事,但他们自己却又利用话语权,影响着司法,扮演着卫道士的角色,说什么:相信这一次法律也会做出公正裁决。但也需提醒的是,对未成年人犯罪,社会还是要多一些理性和宽容,相信法律,而不是带着过多情绪去评判,比如避免任意传播其照片或姓名等等信息。除了法律,任何人都不该随意下“判决”。
话虽如此,不过也有据可查,因为我国《刑法》第17条规定,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法律同时规定已满14周岁不满18周岁的人犯罪,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可是李天一这次闯祸太大,其行为又特别恶劣从轻发落不大可能。看来数年的牢狱之灾是免不了的,根据我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轮奸妇女一般会被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这其中会根据犯罪情节进行量刑,若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将会加重刑罚,若受害人是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也会加 重刑罚。
目前,李天一轮奸妇女事件,虽然还未进入司法程序,但未来的案件审理走势比定成为人们的关切,但是人们更关注的是新一轮的家庭教育讨论,特别是富足家庭和公众人物家庭的教子问题,因为他们的言行影响着社会。文/随意【原创】感谢大唐飞花推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