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心雨伞”缘何缺乏呵护?》发于《滕州日报》10.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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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心雨伞”缘何缺乏呵护?
(2012年10月29日《滕州日报》“关注时评”A8版)
曹木静
郑州市3996把雨伞被投放至B1路快速公交的站台上,供市民在下雨天免费取用。在这些爱心伞为市民提供方便的同时,也面临着“不按时归还、恶意损坏伞架、故意偷走”的尴尬。一个多月来,投放3996把爱心雨伞丢了117把。
“爱心雨伞”是为了更好地方便广大市民,尤其是遇到下雨天气,对于没有带雨伞的乘客却是较好地帮助,这种较为人性化的做法,不仅较好地解决了出行的困难,也让更多市民感受到了城市的文明与关爱。但从实际运行状况来看,不按时归还、恶意损坏伞架、故意偷走的现象确也是不同程度地存在着,这不仅严重影响了惠民工程的推进,也影响了城市公共形象的提升,值得深思。
一座城市对于公共财物的管理状况,很大程度上取决于这座城市居民的整体素质与公共道德,需要大家共同来呵护与关心,更需要大家自觉来维护与参与,利我即是利他,不能只利己而无利人之心,甚至据为己有。相关部门也应该加强这方面的引导与舆论宣传,让更多的人认识到“爱心雨伞”的公共价值与意义,从而做出合乎公共利益、合乎社会道德的行为。文明不是一天养成的,也不是简单的道德说教就可以成型的,它需要通过改进公共服务和管理的细节来实现,更需要全社会为之不断地努力。
爱心雨伞传递着城市的文明,也传递着城市的温暖。有借有还,再借不难,如果借了不还,不仅仅个人道德滑坡,也使得这些活动缺乏了内在动力的支撑,这样的爱心也无法延续下去。爱心雨伞,需要精心呵护,雨伞虽不贵,对人的诚信与品质却是一个大考验,对于城市的公共道德与文明,也是一个检验。
感谢编辑采用,报纸链接:http://www.cnepaper.com/tzrb/html/2012-10/29/content_10_10.htm
http://s16/mw690/64a2c15dtcd6b228cbdff&6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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