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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注《第七天》

(2013-07-07 11:05: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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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

                              标注《第七天》

 

                                  严锋

 

    平地一声惊雷,余华出新作了。
    这是了不得的大事。假如你从80年代开始就一直等候世界杯的归来,等候绝地骑士的归来,等待蝙蝠侠的归来,乃至等待戈多的归来,也许你也能明白余华的归来的意义。某些间歇性的事件的周而复始,基本上就是这个世界还存在的某种象征。至于等来的到底是个什么东西,也许并不那么重要。
    不能忍了,正好碰上亚马逊kindle阅读器的国行上市,我把kindle上的第一次购买献给了余华,这是我个人的致敬方式,够隆重了。
    第一天,第一段,“我得到一个通知,让我早晨九点之前赶到殡仪馆,我的火化时间预约在九点半。”很好,余华总是以最快的速度展开叙事,快到让读者还没有做好思想准备,这次也不例外。他的招牌标志是用平淡的句子讲一些不那么平淡的事情,这次也不例外。“我”,杨飞,一位方死未生的鬼魂,在半明半暗的晨昏之际,走过浓雾(我们天天呼吸的雾霾?),走向殡仪馆......我预感到一切都将如期待的那样,逐渐进入一个介于现实与非现实之间的余氏空间。
    殡仪馆里挤满了死者,他们被分成各种等级,享受着塑料椅或沙发、普通室或贵宾室、国产炉或进口炉的不同待遇。这时,在kindle左下角显示的位置#146,或全书进程百分之7的地方(对不起,kindle不显示页码,只有这种奇怪的阅读进度标志),我读到了一个句子,遭遇了阅读生涯中前所未有的一个体验:“豪华贵宾室镇住了沙发贵宾区,金钱在权力面前自惭形秽。”
    这个句子很精妙吗?啊不,这个句子很糟糕,好像是从某个有点爱卖弄的新闻记者笔下不小心流出来的。如果高考语文要学生给殡仪馆场景分析中心思想的话,这个句子可以成为标准答案。但是我的眼睛分明看到了奇怪的东西:在我的kindle上,这个句子下面划了线,旁边还有一行小字:“59个标注”。
    啊,我终于碰上了传说中的kindle“公共标注”功能。就是说,如果有足够多的读者对kindle书中的某段话因为欣赏而加了标注的话,那么其他读者也能在他们的kindle看到这个标注。显然,到目前为止有59个读者对这段话击节称赏。这是一个读者们摇身一变,集体升级成金圣叹的小时代。我毫不怀疑,将来的“标注”旁边还会有一个按钮,摁一下就可以转发到微博、微信、人人、豆瓣......但是我也忍不住想,如果遇到鸡汤类书怎么办,从头到尾全是下划线怎么办?
    还好《第七天》里的公共标注不算太多,总共只有10处,不会过分干扰阅读的心情。鬼魂因为没有墓地和骨灰盒,离开了殡仪馆,继续在都市里游荡。他看到了一些好像直接从微薄里粘贴出来的拆迁场景,他走进一家饭店,电视里正在播放着新闻。一个男子对他说:“他们说的话,我连标点符号都不信。”这是本书的第二个公共标注,有28个读者对此表示了兴趣。
    第二天是主人公的爱情故事。这是一场公司写字楼里的爱情,我不记得余华写过这种类型的爱情。不仅如此,在这里他的文笔都让人认不出来了,变得有点木子美,有点安妮宝贝,可能还有点何其芳。比如这句:“我在情感上的愚钝就像是门窗紧闭的屋子,虽然爱情的脚步在屋前走过去又走过来,我也听到了,可是我觉得那是路过的脚步,那是走向别人的脚步。直到有一天,这个脚步停留在这里,然后门铃响了。”这是本书的第三个公共标注,有42个读者被它吸引了。这个爱情当然很老套,早已被网络写手写烂。但是其中确实有一个场景打动了我,而且我相信那是几十个网络写手叠在一起也写不出来的。对此我不想剧透。顺便声明一下:本文中凡是剧透的那些东西,都是剧透了也没关系的。
    继续往前走,往前走,沿着光芒般的铁轨往前走,走向生命的起点。我的脑海里不知怎的出现了一个字眼:穿越。好吧,其实穿越不是当下中学生的专利,中国最优秀的先锋作家早在80年代就抢先玩过啦。如果这些老作家重操旧业,又有什么可以难为情的呢?穿越的不仅是鬼魂,还有余华。在第三天,这两位都回到了自己最难忘的年华,最动人的状态。这是我们最熟悉的余华。当剥掉一切技巧的外壳,褪尽思想和流派的繁华,尘埃落定,余华最最拿手的,其实是最基本的人伦,尤其是人伦中最基本的父子兄弟关系。作为一个父亲,我可以毫不羞愧地承认,我直接看哭了。当然我们也可以说,在平静、冷漠、荒诞、恶搞的各种面具下面,余华是中国很长一段时期以来最出色的煽情大师,其煽情指数在俗雅两界都绝对爆棚,没有敌手。
    在这一天的最后,我又看到一段公共标注:“我走出自己趋向繁复的记忆,如同走出层峦叠翠的森林,疲惫的思想躺下休息了,身体仍然向前行走,走在无边无际的混沌和无声无息的空虚里。空中没有鸟儿飞翔,水中没有鱼儿游弋,大地没有万物生长。”在这段话下面划线的有56人。虽然这段话还是不太余华,但是我第一次感觉与那些远方的金圣叹们有了一些交集。类似的句子在《第七天》中随处可见,余华为什么要采用这种近似于诗歌的写作方式?其实诗意从一开始就是他所有作品的重要元素,只不过在从前,诗对于他来说更是一种内在的蕴含,体现在节奏、象征等上面。今天,余华似乎要直接把诗句镶嵌进他的作品,动因何在?
    《第七天》中有着大量中国当下的碎片,有人因此而指责余华停留在浮光掠影、东鳞西爪的现实表面。问题是,如果现实就是如此地零散,如此地肤浅,那么碎片式的呈现不正体现了最大的真实?其实碎片也仅仅是《第七天》的表面,余华还分明努力想把这些碎片重新收拾起来,重新拼接,再度粘合......加上标注!鬼魂满带奇幻色彩的穿越之旅,也是渴望满血复活的重生之路。在这一层面上,余华所做的,与他那代作家在上世纪80年代做的寻根工作,没有本质的区别。
    而诗意,则是对这个缺乏诗意的时代的另一种救赎,是用语言对现实的碎片进行黏合的另一种努力。问题是:如果语言本身也是碎片的话,对现实的拼贴何以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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