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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载]要关注农民的定价权

(2013-06-06 23:15: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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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地址:要关注农民的定价权作者: 杨谦

    三农问题的核心是农民的利益问题。应该说,最近几年中央对三农问题高度重视,也制定了一系列的惠农措施,努力保证农民的收入在通货膨胀条件下能有适度增长。但是,从实际效果看,依然非常有限。城乡差距的进一步拉大,说明政策效应值得探索。我以为,关键的问题在于,支农惠农政策的出发点需要重新认识。

    我们确定的农村基本经济制度是双层经营,统分结合。也就是说要保障农民的家庭经营,这是一个基本的国情。无论从政治、社会还是经济分析,这都是目前中国国情下一个必然的选择。所以,考虑支农惠农也必须以尊重农村基本经济制度为出发点和归宿。从目前的支农惠农的政策看,存在几个基本的问题。一是重补贴,即比较多的考虑如何让农民在价格的起伏中损失不要太大,给农民发放补贴;二是惠农渠道分散,即各个部门都有支农惠农的政策,都向农村投放,但其实大部分都不是最终惠到农民,而是惠到了中间层。例如,在近几年的蔬菜市场中,谁掌握了冷库,谁就相当于拥有了核心技术。通过对蔬菜的冷藏保鲜,可以把一季的蔬菜卖上一年,收益大增。但是各种各样的所谓惠农政策发放的冷库补贴,其实是让收购商更具有了竞争力。虽然有了冷库收储,蔬菜的收购价格可以随之提高了。但对农民们来说,由此带来的收益却很有限。不仅如此,在讨价还价的时候,农民可能比以前更被动了。随着客商采购规模越来越大,农民们的交易对象越来越少,很难争取到更多利润。这样的状况在中国实在是太普遍了。如果我们的补贴政策不是要增强农民的竞争力,而只是让农民受伤的时候发一些药,最终的结果就是受伤越来越多,而药也会发的越来越多,但是伤人的力量也会越来越大。

    其实,对农民最有利的补贴是使农民讨价还价能力得到提高,逐步在流通领域中获得定价权。农民有了定价权,才真正能够保障自己的权益。而定价权的取得,绝不是一般的生产补贴所能够解决的,必须是让农民能够利用组织的力量。那种仅仅想依靠补贴而不重视农民的组织化的政策,是一种事倍功半的做法。在中国农村土地集体所有的情况下,农民的组织化就更加必要。决不能用村集体组织替代农民自我组织化。

    其实,目前三农发展中的很多问题都可以归结到农民的组织化程度不高。在中国,没有一个自上而下的组织能够为农民说话,农民的利益在组织上没有保障,在经济上就不可能有保障。世界各国解决农村问题比较好的,其重要原因之一就是农民组织功能得到保障和发挥。因此,解决三农问题,补贴政策的重点必须转变到促进农民的组织化,保障农民的定价权上来。同时,还必须清醒的认识到,用政治组织替代经济组织,这种功能上的混乱具有相当大的隐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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