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哄抢丑行缘于基本法治观念发育不良(二评哄抢丑行)

(2013-06-05 23:39:19)
标签:

哄抢

权利

法治

耻感文化

杂谈

漠视生命的哄抢何时休?

来自河南省公安厅高速公路公安局5日清晨发布消息,4日晨因雾京港澳高速公路驻马店境内发生多起交通事故,发稿时事故死亡人数已经升至9人。据介绍,这次交通事故共有16处事故现场,56车相撞,95人被困。

然而为这条令人痛心的图片所配发的图片竟然是附近村民集体来趁火打劫抢货车上的货物,把一箱箱的荔枝搬走。悲剧的发生与生命的逝去已让人痛心不已,看着我们的同胞漠视他人的生命,只顾哄抢货物,更加让人感到深深的耻辱。

还记得去年9兰州运葡萄货车侧翻遭村民哄抢货主称损失30万,笔者曾就此刊发过一篇文章(哄抢葡萄的闹剧是对社会文明的拷问),分析当事者“乌合之众”的心态。然而,在今天,同样是高速事故,同样是哄抢,同样是令人不忍入目的丑行,不同的是,在事故出现伤亡的情况下,依旧无法阻挡这些人哄抢的步伐,其丑恶实在令人不忍细看。

近些年,高速和长途货运发生事故后附近村民哄抢的闹剧可以列出一个长长的单子:长沙村民哄抢柑橘 撞死活该式悲剧仍未能令村民反思;山西长冶大货车不慎侧翻数千件饮料散落 遭附近村民哄抢;福银高速陕西段货车侧翻电器遭村民哄抢;云南保山货车公路侧翻,村民哄抢玻璃杯被拘留;货车江苏侧翻,村民哄抢散落苹果;货车遇车祸 车上400箱香蕉遭村民哄抢……

控购这些列举出的案例并非仅是这个时代的问题,在历史的纵线上如此哄抢更非“史无前例”,邓云乡先生在他的《圆明园“五春”》一文中就曾提到,在八国联军侵华时,奸民李三引英军入圆明园,圆明园毁园后,守园的太监们监守自盗,偷出了大批文物。从某种角度上看,圆明园也没能避免被哄抢的遭遇。

 

“耻”字究竟怎么写

就像我上一篇文章中所说,这样的丑行无法被简单地归纳入“国民劣根性”之中,因为国民性实在是一个太大的概念,将所有的丑行都扔到这个筐里,恐有胡乱推卸责任之嫌。但随着这样的事情反复出现,一些中国人所具有的深层次的文化性格确实应该得到正视。

美国学者鲁思·本尼迪克特一本《菊与刀》点出了东方人耻感文化的特质,事实上,与日本相比较,中国人的耻感文化的基因更加深入与根深蒂固,中国人的耻感文化是建立在中国人对于人格的定位上的。而中国对于人格最基本的定位在于“仁”,对于这个字,孙隆基曾做过十分精辟的论述——“仁,即‘二人’”,强调的是人与人之间相处,这就直接决定了中国人在文化性格中缺乏他律的性格。

东方的耻感文化与西方的罪感文化,一个最根本的区别在于,是否具有先验性的思维,简单地讲,西方的良知是一种对于上帝的负责,而中国人良知则是被感情化了的“良心”——这种感情化,最直接导致的后果便是没有一个更高的导则准则,而是处处以他人为参照,最终变成了一种泛道德主义。简单地讲,没有绝对的是非对错,唯一的标准就是“跟大家一样”。就如孙隆基所说,惩恶扬善的时候搬动的不是法律,只是说“群众很愤怒”。

中国的“耻”字,古代的写法是左耳右心,强调的是,听到了别人说,自己心中感到不对。如今的“耻”字是左耳右止,强调的是听到别人说了,停止自己错误的行为。然而,我们要问的是,如果没有别人说,如果大家都这样去做,怎么办?

在哄抢这件事上,这种来自深层的文化性格在很大程度上助长了丑行闹剧的发生,当人们看到大家都去哄抢的时候,“跟大家一样”认同毫无意外地战胜了绝对的理性。

在传统的农业社会中,中国根深蒂固的文化建构对于人能够起到相当的约束作用,因为大家都住在一个共同的村落中,别人的评价对于一个人的重要程度不言而喻,然而,在现代社会,一个最大的变革是,社会形态变成了“陌生人社会”,于是在某种程度上出现了行为约束上的真空。

 

不以权利小而放弃,不以权利小而侵犯

在现代社会更需要的是对于法治的认同,然而,耻感文化在客观上阻碍了民众对现代法治观念的认同。法治的核心观念是权利,而权利这个概念本身就有先验性,所谓“天赋人权”不是谁说他有权利,他本来就有——这就是先验。更没法通过别人的行为来判断,一个人对自己的财物用有产权,即便大家都去哄抢,他依然有这个产权,不以任何人的看法和评价而改变,即便是看上去微不足道的财产。

中国人自古讲究“不以善小而不为,不以恶小而为之”,但在现代法治理念中更该强调的是“不以权利小而侵犯,不以权利小而放弃”,一个人不该放弃自己的权利,更不该侵犯别人的权利,这是一种最基本的法治观念,。

梁启超在《新民说》中谈到蔺相如完璧归赵的故事时评价,蔺相如大喊“我的头跟和氏璧同碎”,赵国那么大,为何舍不得一块玉得罪强大的秦国?赵国真的舍不得和氏璧,又为什么要把他打碎呢?因为他们有更重要的东西需要去捍卫——权利。该是我的,一分也不让给你,不是我的一分也不要拿走。

他还举了另外一个例子,说英国人住旅馆的时候如果有人多要房费,总是言辞拒绝,如果旅馆纠缠不休,英国游客宁愿滞留几天也要把道理论个水落石出。尽管对游客而言,这是个赔本的买卖,但他捍卫了个人的产权,这也是当时的英国之所以强大的重要原因。

这些例子所告诉我们的皆是,一个人要捍卫自己的权利,即便他看上去很小。但反过来讲,一个珍视自己权利的人同样不该侵犯他人的权利,即便大家都上去哄抢,即便没有他们的管制与监督,即便这个权利暂时是无保障的。如果没有对权利的这种最基本的尊重。当我们默许自己侵犯别人权利的一个恶行是,又何尝不是默许了对自己权利的放弃呢?

有些人觉得法治观念只有在整治贪官的时候才用得上,事实上,法治何尝不是体现在每个人生活的细节上?当人们不能从每一个细节上保守自己的权利,不能从每一个细节上呵护别人的权利,就谈不上“用权利来制约权力”——托克维尔将这评价为美国民主成功的最可贵经验,这,或许也是我们最缺少的法治理念。■刘兴伟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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