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动披露真相应成为最基本的公共伦理
(2011-07-12 14:49: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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杂谈 |
分类: 不墨迹能死 |
两天后,中海油出面给了公众一个说法,当时他们宣称,中海油渤海湾漏油事故已基本处理完毕,泄漏范围只涉及200平方米左右。而在7月5日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国家海洋局的新说法却扇了中海油一个不大不小的耳光——他们在撒谎,在渤海湾漏油事故中,840平方公里海面受到污染!
如今这个所谓的“已经基本处理完毕”“渗漏已经被控制”的海域还在发生溢油,回过头来,再看中海油第一时间所披露的信息,不禁让人怀疑,他们到底还有没有一句真话?接下来公众等来的便是责任者的解释,所谓的“避免误导公众”,所谓的“不希望误导媒体和社会”——可为什么这时候才知道不能“误导”,撒谎的时候想什么来着?
红十字会也好,中海油也罢,近一段时间以来的公共事件,在信息发布上全是这般。或者追溯得再远一些,几乎所有应对舆情失败的案例都有着共同的特点,那便是遇到需要向公众解释,与公众进行对话的情况,第一时间想到的总是藏着掖着,甚至不惜牺牲社会公信力也要说谎,只有事情实在扛不住了,才一点一点被动地挤出真相。
如此“挤牙膏”式的信息发布几乎成了很多官方机构的通病,尽管每次这样的信息发布都让这些机构威信全无,引起舆论的极大质疑,却很少有人能够由此吸取教训,进行彻底的反思和改正。这种想象的形成与长久以来不少发布者能够蒙混过关不无关系。比如说近年来,中海油在多地的油田项目出现漏油现象,但一直未对事件进行完整披露。那些不主动披露信息的事故就此不了了之,说谎说出了甜头,自然不会“不打自招”,必须要挨打才能招,甚至是打死都不招。
这样的风气必须得到改正。主动披露信息,在第一时间说实话、讲真相,应该成为相关部门在处置舆情时一项最基本的公共伦理,而不是心存侥幸,在舆论的关注下堂而皇之地撒谎。值得欣慰的是,这次揭穿中海油谎言的不是媒体也不是热心网友,而是监管部门,这说明监管部门在处置公共事件上真正发挥了应有的作用,这无疑对形成主动披露真相的基本伦理是一种巨大的推动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