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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动披露真相应成为最基本的公共伦理

(2011-07-12 14:49:52)
标签:

杂谈

分类: 不墨迹能死

    7月11日国家海洋局称,据7月10日卫星遥感信息,中海油渤海油田的B、C平台附近再次出现油带,且经进一步海底探测发现,B平台附近海域仍有可能发生溢油的迹象。此前中海油曾称渗漏已被控制。(7月11日 新华)

 

    渤海湾漏油事故最初便是距事发半个多月后经媒体披露才进入公众视野,而中海油直到7月1日才对渤海漏油事件证实,可对溢油数量、原因等都没给出什么明确说法。


  两天后,中海油出面给了公众一个说法,当时他们宣称,中海油渤海湾漏油事故已基本处理完毕,泄漏范围只涉及200平方米左右。而在7月5日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国家海洋局的新说法却扇了中海油一个不大不小的耳光——他们在撒谎,在渤海湾漏油事故中,840平方公里海面受到污染!


  如今这个所谓的“已经基本处理完毕”“渗漏已经被控制”的海域还在发生溢油,回过头来,再看中海油第一时间所披露的信息,不禁让人怀疑,他们到底还有没有一句真话?接下来公众等来的便是责任者的解释,所谓的“避免误导公众”,所谓的“不希望误导媒体和社会”——可为什么这时候才知道不能“误导”,撒谎的时候想什么来着?


  红十字会也好,中海油也罢,近一段时间以来的公共事件,在信息发布上全是这般。或者追溯得再远一些,几乎所有应对舆情失败的案例都有着共同的特点,那便是遇到需要向公众解释,与公众进行对话的情况,第一时间想到的总是藏着掖着,甚至不惜牺牲社会公信力也要说谎,只有事情实在扛不住了,才一点一点被动地挤出真相。


  如此“挤牙膏”式的信息发布几乎成了很多官方机构的通病,尽管每次这样的信息发布都让这些机构威信全无,引起舆论的极大质疑,却很少有人能够由此吸取教训,进行彻底的反思和改正。这种想象的形成与长久以来不少发布者能够蒙混过关不无关系。比如说近年来,中海油在多地的油田项目出现漏油现象,但一直未对事件进行完整披露。那些不主动披露信息的事故就此不了了之,说谎说出了甜头,自然不会“不打自招”,必须要挨打才能招,甚至是打死都不招。


  这样的风气必须得到改正。主动披露信息,在第一时间说实话、讲真相,应该成为相关部门在处置舆情时一项最基本的公共伦理,而不是心存侥幸,在舆论的关注下堂而皇之地撒谎。值得欣慰的是,这次揭穿中海油谎言的不是媒体也不是热心网友,而是监管部门,这说明监管部门在处置公共事件上真正发挥了应有的作用,这无疑对形成主动披露真相的基本伦理是一种巨大的推动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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