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载中…
个人资料
  • 博客等级:
  • 博客积分:
  • 博客访问:
  • 关注人气:
  • 获赠金笔:0支
  • 赠出金笔:0支
  • 荣誉徽章:
正文 字体大小:

但愿职业维权者 再也赚不到钱

(2011-05-18 09:02:42)
标签:

杂谈

分类: 不墨迹能死
5月15日,市民刘阳带着从大润发超市和平店买来的540个松花蛋来维权,并提出8万元的赔偿。刘阳维权14年“收入”超过130万并拥有“工作室”,不但为自己维权还为其他被侵权的消费者维权。

  很多人认为刘阳跟曾经的“打假英雄”王海有些相像,但刘阳称自己并不是在“打假”,只是在“维权”,用他的话讲是“为所有消费者讨公道”。从打假的王海到我们身边的刘阳,“打假”也好,“维权”也罢,争议从来不曾停止过。赞同者认为这是在震慑商家,反对者认为这是在无理取闹。

  然而在争议背后更应引起注意的是,“王海”这样的角色没有销声匿迹,他们的“职业”空间也没有变小。侵权的存在是维权能够获利的前提。刘阳的存在提醒我们,侵权现象没有随着法制的完善和市场经济的成熟变得更少,所以“刘阳们”才会在这个领域中有利可图。130万这钱既不是偷来的也不是抢来的,而是在法律框架内通过索赔获得的。

  尽管商家指责其有敲诈勒索之嫌,但那些为刘阳奉上赔偿的商家们心里也应该很清楚,刘阳的维权与敲诈勒索有着本质区别。如果刘阳真是敲诈,早就有人打报警电话了,若不是商家确实存在侵权问题,授人以柄,恐怕没有商家会乖乖地赔偿。

  尽管如此,刘阳这样的人也似乎有些“不招人喜欢”,商家们不喜欢他,觉得他是喜欢挑刺的人,甚至有些百姓也不喜欢他,觉得这是维权过激。但这也并不能怪刘阳,正如他所说“我不是个好人,但我绝对不是个坏人”。商家侵权本身就是一件“坏事”,对于坏事如果听任其发展,那是软弱可欺,若是职业维权又让人觉得“居心不良”,这难免会让维权者困惑。

  其实,这种困惑是我们最不希望看到的局面。只要有大量的侵权行为存在,用维权来赚钱的职业就不会凭空消失,而因为维权致富的土壤太过于肥沃,“刘阳们”恐怕也会变得越来越多。

  但这显然不是一个令人欢欣鼓舞的现象,因为那说明职业维权的“市场空间”还很大。如果每个消费者都能对侵权行为构成制约,而每一个商家都做良心的买卖,对自己的商品和行为负责,即便有个别的侵权事件发生,也断不会发展到有人试图将其作为职业的地步。从这个角度说,“刘阳们”不能再通过维权赚钱了,或许才是最好的局面。

0

阅读 收藏 喜欢 打印举报/Report
  

新浪BLOG意见反馈留言板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