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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叙一遍唐冬桃的“弃女”故事(《南方都市报》9月8日),都可能是一件残忍的事情,因为我很担心,这个遗弃亲生女儿的事件,是否会被准确地叙述出来,从而引起乖离事实的议论,何况即使我们所看到的文字,也远不足以传递弃女母亲心底的哀伤。
现在唐冬桃所希望的,是要回她的女儿。而被她在医院遗弃后,她的女儿玲玲已被送到儿童福利院,她想得回女儿的希望,似乎仅剩下亲子鉴定这一种可能,而如果她能够出得起这笔费用,她也就不会做出遗弃女儿的决定,而要去为两岁的女儿去作化疗了——那将是玲玲的第五次化疗。
春节联欢晚会上,有过一个“急开锁”的小品,锁匠要求出示身份证才能开锁,户主说开了锁才能拿回身份证。一个两难,一连串的笑声。现在唐冬桃同样面临两难,但她只有哭声。
第一个孩子一级视力残疾,第二个孩子又患恶性肿瘤,对任何一个家庭都可谓打击,何况靠两口子蹬三轮为生的唐冬桃。没有准生证,没有办户口,这改变不了一个母亲与女儿的血肉联系,但现在只有一段医院监控录像以及孩子“妈妈”的叫声,能够表明她与女儿的关系,但这些还不足以让她领走女儿,据说,这些并非母女关系的证据。
4600元,这是一次亲子鉴定的费用,一次化疗的费用,也是一个母亲与女儿的距离。金钱不是万能的,但是,唐冬桃与女儿的母女关系,在中国最有活力、最富裕的城市里,因为4600元而成为认证上的天堑。
我知道,面对“依法认证”的“程序公正”,同情实在是无力。但是,我想说,一个社会能够眼看着真实的母女联系因为4600元而割断,应该算是罪行。
孩子是祖国的花朵,因此不能被遗弃;我更想说孩子是父母的血肉,也许他们比祖国更不愿意遗弃她。唐冬桃和她的丈夫已经借不到钱,这是她遗弃女儿的原因。她希望把女儿遗弃在医院肿瘤科里,可能会得到医院的治疗,可能会有好心人出钱为她治病,或者会有媒体报道引起社会关注。我想,这是唐冬桃,一个接受过“温暖的祖国大家庭”教育的母亲,在独自支持孩子4次化疗后所能想到的一些事态转向良好的可能途径。但是,她的女儿被送到了儿童福利院。
儿童福利,一个温暖的名词。当唐冬桃没有遗弃女儿时,她的意识中这个词肯定离得很远。但当她开始面对这个词时,她无法要回她的女儿,这为因为她遗弃女儿的行为,但可能更是因为儿童福利与一个贫困的母亲和她的孩子原本隔得太远。唐冬桃遗弃孩子,是希望孩子获得肿瘤治疗这一种儿童福利,原本不应该在意她在什么地方获得,但现在她努力争取要回女儿,儿童福利院的福利是不是没有包括治疗儿童肿瘤呢?院方说,在那里孩子看起来很健康,很正常,得到了康复医院的精心治疗。肿瘤患者玲玲在儿童福利院的身份,是很健康、很正常的孩子。
一个贫困母亲,在勉力治疗孩子的肿瘤时,离儿童福利很远。在遗弃女儿以后,儿童福利这个词已离她很近,但女儿被作为很健康很正常的孩子对待。她希望要回女儿,一定认为这样的儿童福利,不如孩子跟着自己,哪怕她无力给予女儿最好的治疗,至少可以给予女儿全部的温暖,但此时这样的愿望也似成奢望。
我该说什么,又能够说什么?我只能客观地归纳:这是一个母亲遗弃孩子的故事,这是一个儿童福利的故事。
歌云:我们的祖国是花园,花园的花朵真鲜艳,和暖的阳光照耀着我们,每个人脸上笑开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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